68.第六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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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的舞台上空空如也。
乐队在哪里?
难道没有乐队, 只是伴奏?
那年代的乐队数量本身就少,高水平的更少,而且无一例外的统统藏匿于地下——所谓地下, 顾名思义就是在地表之下,除了真正打开这个圈子走进去, 普通人很难接触到。
所以在当时的年轻人中,尤其是学生党,见识过真正的乐队的人并不多。
见识过真正的摇滚乐队的人更加凤毛麟角。
但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在青春的荷尔蒙乱窜的时候, 多多少少都叛逆过、愤世嫉俗过, 想冲破束缚的枷锁寻找自我与自由,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条条框框宣战——激进、热血、又勇往直前。
而摇滚乐就是最好的宣泄情绪的出口。
哪怕没有乐队,只是一个摇滚的伴奏带, 也足以让学生们随着鼓点的节奏沸腾呐喊——他们将舞台之前围得水泄不通, 都希望靠近点儿, 再靠近点儿。
这个场面和之前在timeout的乐队表演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叶歧路和涤非固然也被音乐带动得激动万分, 但终究有点见怪不怪的意思在里面。
后来, 让他们目瞪口呆的是从后台走出的人。
他的长得非常帅气英俊。是那种正统的帅——浓眉大眼, 正气凛然。
他慢慢走到舞台中央, 一手拖着麦克架, 一手举着麦克风——冲着台下的观众微微一笑后, 没有任何嘶吼, 而是借用摇滚乐的伴奏, 深情婉转地演唱了一首抒情曲。
这是叶歧路第一次听到如此与众不同的抒情摇滚。
涤非已经石化了,他下意识地拍着叶歧路的胳膊,“你知道吗?”
“……”叶歧路再一次回答,“我不知道。”
让叶歧路和涤非如此震惊的原因只有一个——
那是傅传心!
是那个被弟弟傅立文用尽贬低之词羞辱的傅传心!
是在叶歧路看来非常胆小的傅传心!
“这算怎么回事儿啊?”涤非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唱歌的人,一曲终了时,他转过脸看叶歧路,满脸纠结地问:“正所谓人不可貌相??”
“……”叶歧路,“大概……?”
涤非抽了抽嘴角,“关键是他唱的很好啊……”
下一位歌手已经上台了。
叶歧路思考了一会儿,对涤非说:“我一直觉得传心不算是学习的那块儿料,他非常非常聪明,但却不怎么上心,现在我算是知道他对什么上心了。其实唱歌也没什么不好啊,人各有志。”
“你的意思是让他专注唱歌?”涤非立刻否认道,“可快拉倒吧!他是家里老大,不继承父业的话,按老傅那个脾气不得给他腿给掐折了?”
“我看还是你拉到吧。”叶歧路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就老傅那个破炒肝儿店,有什么好继承的,白给我都不要。”
“你是你,传心是传心啊。”涤非说,“再说要唱歌就得达到费翔那种级别,当个小歌手就忒没意思了吧?还不如炒肝儿。”他随着舞台上的音乐扭起了身体,跳起了当时非常流行的擦玻璃舞,“不如炒肝儿,唱歌不如炒肝儿。”
叶歧路被涤非给气笑了,“前半句十分赞同,后半句狗屁不通。”
前方舞台的歌唱表演暂时告一段落,台下的人们慢慢散开。
傅传心逆着人流,从后台走过来。
“行啊!”涤非一下子冲了上去,用一只胳膊夹住傅传心的脖子,将他的脑袋往自己的胸膛上按,兴奋地叫,“出息啦我们传心!”
“唔……”傅传心挣扎起来,告饶道,“大非哥!我快喘不过气儿啦!”
叶歧路在旁边大笑不止。
“——呦,大非!”
从背后突如其来的叫声。
叶歧路回过头,就见到不远处的顾小白,还有正在冲他们招手的卫武。
顾小白笑呵呵地走了上来,与傅传心面对面,一边打量一边点头,“不错,你的嗓音条件和外形条件都不错,怎么样?有没有想找个乐队玩玩儿的意思?”
“等一下——”还没等傅传心有任何回应,叶歧路就站到了傅传心与顾小白中间,将傅传心护在身后,声音没什么起伏,很随便的说,“不管你和易云舒之间有什么不忿儿,甭拉其他不相干的人进去蹚浑水儿。”
“你在说什么东西呢?原来你以为我要把他拉进来代替云舒的位置?”顾小白露出一半愕然一半惊讶的表情,“不好意思,目前来看,云舒的才华没人能比得上。”
叶歧路轻轻眯起了眼睛。
就算顾小白说的是事实,但他总觉得他的表情和语气里都夹杂了很多一言难尽的东西。
叶歧路慢慢挪动视线,大约隔着七八米的距离,易云舒站在美术馆门口迎风远眺,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举着香烟——竟然还有几分遗世独立的味道。
易云舒今天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白衬衫,干净剔透——这些本不该属于他的字眼,却与此刻的他契合地天衣无缝——即便指尖那根燃至过半的香烟有点破坏了画面的纯净感,但也熏不灭那张熠熠生辉的俊脸。
三秒后,易云舒脚步一旋,侧过身,眼帘一抬,凌厉的目光与叶歧路分毫不差地撞在一起。
过了89年的5月,学生们就进入了最后的复习冲刺阶段——没玩没了的模拟考试、无休无止的做题,厚厚的练习册和试卷,油墨的味道弥漫了整间教室。
那年夏天北京发生了许多事。
珠市口无法避免地被席卷在内——路口的警察楼子被打的千疮百孔,不得不就此饮恨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那些以后的说也说不清的事儿,几乎扰乱了当时所有高考生和中考生,学生们不约而同地猜测考试会不会被推迟或者取消。
最后老师带来了确切的消息:考试如期进行。
到了最后的时刻,考生们个个都有点头悬梁、锥刺股的味道,就连平时不怎么学习的学生都开始了临时抱佛脚。晚自习关灯后,还有不少同学在教室燃起蜡烛、打开手电筒继续奋战。
当所有人都在做最后努力的时候,叶歧路反而放松下来了——晚自习的教室里已经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同学们都见怪不怪,对于叶歧路这种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真·学霸,是不能用普通人的标准去衡量的……
只是在自习休息的课间,走在操场上,能听到从小树林里飘来的零零碎碎的吉他声,随着夜风徐徐吹来,带着离别的味道。
是的。在考试前夕叶歧路每天都要带着易云舒送给他的那把吉他,晚自习的时候就去远离教学楼的小树林里摸几下。
有时候柏鹏飞也陪叶歧路一起去。
叶歧路弹吉他,柏鹏飞在旁边写散文诗。
那个年代的文艺青年大概都少不了吉他和诗歌。
叶歧路还记得之前易云舒对他的评价:“杀猪一样的音色。”——这话易云舒没说错,同样一段旋律,甚至同样的几个音,他弹出来的和之前易云舒杨平科他们弹的简直云泥之别。
所以想弹好吉他,首先要练习的就是音准和音色——音准他是没任何问题的,那么首当其冲的是音色。
叶歧路根本不会弹吉他,也没有人教他,连最基本的指法和技巧也不知道,基本上就是拿上手随意发挥,通常都是非常简短的小调,磨合音色的。
不过,拿上手玩得兴趣正浓的时候,叶歧路发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他的手指越来越痛。
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有点痛,到后来磨皮、出血——
然后考试的那天到来了。
叶歧路就用流着血的手指,咬牙切齿地完成了他的中考。
虽然最后的成绩出来,他没有半点的发挥失常,但叶歧路还是气不打一处来——那种握着钢笔每下一笔都刺痛的感觉,没尝过的人永远体会不了。
这是吉他给他上的第一课:疼!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考试结束进入漫长假期的叶歧路,开始了没日没夜与吉他纠缠斗狠的日子。
越是疼越要弹,越是流血越要弹!
不过这种情况也没有持续太久,等到伤口上磨出了茧之后,只要不是一天连续弹超过八丨九个小时,都再也不疼了。
那会儿每天早晨叶歧路都会背着吉他骑车去民族文化宫前弹琴。
因为那几年美国电影《霹雳舞》卷起的风暴,胡同、花园、文化宫等地方到处都是爆炸头、蛤丨蟆镜、喇叭裤或者瘦脚迷彩裤、扛着大卡座收录机的小青年,成群结队地茬舞、茬琴、茬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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