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随军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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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有了三哥的应允,富贵儿便在这营中居住下来,三哥本邀富贵儿同自己同宿一帐,富贵儿却深知,三哥军务在身,这军中的号令自己一个外人听了,难免会给三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索性自己单支一个小点的军帐,既能避险也得了清闲。
前书赛马会时交代过,这富贵儿爱马也懂马,富贵儿之所以爱马懂马,全因前世村里同自己一起参军的发小,两人同年参军,去了一个部队,只因新兵连时表现不一样,便被分配到不同的连队。
富贵儿新兵连时,身体素质过硬,各种考核样样优秀,下了连队直接进了侦查连,并且因为综合格斗成绩优异,破格做了列兵副班长,而自己的发小李强却因为考核成绩惨淡,而被分到了特勤中队。
特勤中队单独一个大院,一共两个连队,一为马连,二为狗连,这遛狗骑马都是自己极度喜欢的事情,看看那狗连的大狼狗,一个个乖顺地跟在士兵的身边,看着就令人眼馋。
狗连狗儿尚且如此,马连的高头大马就更不用说了,前世富贵儿村里驴骡倒是不少,但这马却没有,从小骑惯了驴骡的少年,看见那毛发顺溜身形健硕的军马,便拿不动腿儿。
最让人受不了的是,特勤连跟侦察连共用一个靶场,每天傍晚,侦察连的兄弟们围着靶场负重五公里越野时,那马连的兄弟们也进行训练,看着自己的发小,骑在高头大马上,耀武扬威地从身边擦肩而过时,富贵儿就有把他从马上拽下来,暴打一顿的冲动。
当然好兄弟是不能打的,但那马想方设法也要骑的,所幸富贵儿的厨艺高超,总能弄点别人吃不到的美食,带着美食去找李强串门,一来二去,倒是跟马连的兄弟们混熟了。
当兵四年,马连的马儿富贵儿骑了个遍,马连所收藏的那些关于马儿的各种书籍,富贵儿着实也看了不少。
今生借尸还魂,重进军营,重新接触到马匹,这又重新唤醒了富贵儿心中的那份热血,当然这军中的战马都各有所属,每个士兵爱马都胜过爱自己的妻妾,没有妻妾的也胜过爱土窑中那些小娘子。
只是富贵儿厨艺精湛,天天混在火头军的队伍里,同样的食材,经过富贵儿的翻炒炖煮便有了不一样的滋味,吃美了这些粗狂的士兵,那骑战马当然也不是什么大事,不骑不知道,一骑吓一跳。
三哥见富贵儿骑马,本来还以为四弟童心未眠,骑马只为捉趣,心中隐隐还为他的安全担心,等富贵儿骑马飞奔起来,三哥却感觉到,这四弟的御马技术高超,恐怕这军中的士兵还没几人能及。
这军中的战马并不是比拼速度的赛马,等富贵儿骑了几圈,俯在马背上疾冲而过,临近那稻草扎成的草人,借着战马冲刺的速度抡圆马刀,顺势斩落草人的头颅,这一连串熟练的杀敌技法,却震惊了围观看景的所有人,同样包括远远观望的练兵副将朱诚。
富贵儿在大家的掌声中翻身下了战马,把缰绳递到借他马的兄弟手里,信步走到三哥面前,直接开了口“三哥,你这战马有问题。”
“哈哈,四弟来我军营几日,便也懂了骑马御敌之术?”这富贵儿御马劈斩之术虽然精湛,但三哥嘴里仍不肯就此承认自己之缺。
“你这战马的马镫过长,这样骑马者当然舒服,可真要冲刺,却起不来速度,战马冲刺之时,御马者整个身体要跪在马上,身体彻底地离开马背,这马儿才能冲得起来,而骑马劈杀要的就是马的速度……”
富贵儿说着话,抬头看看三哥,见他并无异常神情,本欲就此闭口,但想到这关乎万千士兵兄弟的性命,还是接着开了口。
“第二个问题便是这马刀,咱们齐国将士本来身材就不高大威猛,这马刀宽背薄刃,刀身比较沉重,这样看似有利于增大砍劈的力度,但却并不适合齐国的士兵使用,三哥这次练兵主要应对的是辽兵,这重刀适合破甲之用,但据我所知,辽兵多穿皮甲而不是铁甲,这厚重的马刀反而发挥不出它的威力。”
“如果刀柄略向刀刃方向弯曲,这样带弧度的刀柄更利于骑手掌控,不易脱手,这马刀刀身再薄几分,分量再轻些,线条再流畅一些,我们就可以利用马的速度形成的强大冲击力带动马刀完成劈砍,并且一击不成,可迅速挥刀完成,二次、三次的连续劈砍。”
富贵儿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也不管三哥听不听得进去,反正自己注定不会当一名马上武将,这骑马打仗的事,还要靠三哥这样从小习练的专业人士。
三哥朱诚是个超级自信的人,富贵儿的言语只是随耳一闻,全然没放在心上,等晚上躺在床上细细的琢磨,才觉得富贵儿的话却有几分道理。
第二日找来几个士兵,把马镫改短试炼一番,果真就如富贵儿说的那般,这战马的速度果然就提升了不少。
可自己老师教导自己,大国御敌讲的是多兵种的配合,步步为营徐徐渐进,这战马突然加速,后续步兵战车跟不上来,那不是令骑兵独陷敌围吗?不成,不成,为将者不得轻改部署,酝酿几日,朱诚最终还是否定了富贵的建议。
得不到三哥的回应,富贵儿便不再多言,整天混在火头军里倒也混了个自在,托人给小院里的春喜儿带去了话,自己便安心在军营中住了下来。
这样的日子过了月余,这军中士兵的操练忽然间就紧张了起来,此间多有朝中的各种文武官员前来检阅查探,后几日更有步兵营、战车营、火器营的士兵前来合练,一时间战鼓雷动,战马嘶鸣、军旗飘飘,倒让人真有了几分身临战场的错觉。
合练二十几日,此次北征的主将终于露了面,这主将不是别人,正是如今这齐国的三王子刘蕴刘子瑜,王子御驾亲征那本来是极为鼓舞士气的一件事儿,但此次北征却极为的保密,除了随行的几个高级官员,普通士兵只知这主将姓刘,身份来历不一般。
其实之所以做的如此保密全都是王上的意思,起先三王子申请御驾亲征齐王并不应允,自己的儿子自己明白,虽然从小得名师指点,也不过是纸上谈兵的东西,他欲北征只不过想捞点政绩,好多一点与三位兄弟争储的筹码。
三王子屡屡递交折子,加上后宫枕边风吹着,吹着吹着这齐王便动摇了,心想这三子性情柔弱,真的到战场上见见血腥,说不定那心便能再硬几分,如今那朱富贵下落不明,自己亲手培养的一颗关键棋子,突然从棋盘上消失,这立储的格局便又重回迷茫,三子征北,说不定就能闯出明朗的局面。
齐王知道自己这个儿子不会打仗,到战场上只是去历练一番见见世面,所以此次出征做了极好的保密工作。
文炎三十二年十月十八,随着一声炮响,北上征战的队伍终于开了拔。
队伍北上,富贵儿本对这打打杀杀没什么兴趣,齐国也好,辽国也罢,那还都不是我泱泱大国的天下,自己人打自己人有什么意思,赶明儿要是打棒槌国、倭国、自己倒是会毫不犹豫地去试试身手,但想到自己重生于这个崭新的世界,一直没有机会到处走走,索性便跟着队伍一同逛逛这泱泱大国的美好河山。
此次行军八千余人,除去辎重后勤保障,真正上阵杀敌的军伍也不过五千,算是十个营的兵力,设正指挥使一名(主将),副指挥使一名(副将),另有都虞候一名(参谋长),且不说这都虞候,但只见这马上的主副二将便不是一般的人物。
这二人一人身着金甲,一人着银甲,放下这二人的武技谋略不谈,但看这二人的面容身材便令人心旷神怡,三哥朱诚自不用说,那是整个凤栖数一数二迷倒万千少女的风流人物,此时银甲在身,更是映着他标致的容颜平添了几分英武。
再看那主将刘蕴比之朱诚又多了几分俊俏,特别是脸上那份若有若无淡淡的忧虑,那简直就是少女杀手。
“你俩这搭配,这哪是去打仗的,简直是去参加选美还差不多,如若对方全是女兵女将,不用动手,只管坐在马上摆几个炫酷的造型便可让对方溃不成军,缴械投降……”
这火头军没有马骑,也没有马车可坐,拉车的是一头老黄牛,所幸这几千人的行军队伍行进的并不快,天气尚不是很冷,一路上躺在牛车上,遇到好风景睁眼看看,没有好风景便逼着眼睛眯觉,把行军打仗当成了旅游,这天下除了朱富贵儿,也没几个人了。
前世富贵儿当兵,虽没参加过战斗,但每年春秋两季的农村驻训是必不可少的,这次出来本以为,仍然脱不了之前那样,安营扎寨挖灶做饭那一套,但真正随军前行,却感觉并不是那么一件容易的事。
且不说这世的行军速度跟前世的摩托化部队无法比拟,但说这每日的安营扎寨那也是件极其烦琐的事,先前探路的先头部队,行至午时便停了下来,寻找一处可以安置八千士兵,安营的地方。
然后便开始了极其复杂的土木工程,木墙、栅栏、拒马、鹿角,望楼,这一番工程下来,后续的部队陆续到来,这才真正进入到了卸甲、喂马、支军帐的流程。
天黑前吃过晚饭,稍作休息,三更做饭,五更便又开拔,每天走不多远,所有的时间都耗在了这些烦琐的事情上了。
队伍一路走走停停,虽没遇到什么外敌,但仍有不少士兵染了疾病,这军中军医说是水土不服所致,但富贵儿看来却是卫生条件太差,有了伤病,这退伍行进便更加慢了下来。
如此这般如老鼠搬家一般地行军,行进了两个月,空中都飘起了雪花,队伍总算到了齐辽边境的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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