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杀丧尸的朵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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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白宇凡有些犯难,这只丧尸看起来就不像好对付的啊,一时有了想撤退的打算,看它刚刚走路的速度肯定是追不上自己。
不过转眼白宇凡想到了还在等着自己的爷爷,镇江可能也有丧尸存在,自己要抱着最坏的打算。
于是白宇凡眼神锐利了起来,这丧尸虽然难对付但双臂都已经被自己砍了,最大的倚仗已经没了,如果还害怕的话,自己凭什么冲出这险境去保护爷爷。
转身从院子里拿出了锄头,刀太短了不好攻击,一寸长一寸强的道理还是管用的。
这丧尸确实比其它丧尸笨重不少,巨大的体重严重影响了它的移动速度,看来它这肚子还是限制了它。
又没了利爪这丧尸其实是任人宰割了,刚才白宇凡只是被其巨大的体型吓到了。
在一次次躲闪后终于找到了机会,一锄头下去,噗呲一声深深的镶在了丧尸脑袋里。
这摊大肉终于倒下了,看来跟电影作品里一样啊,这丧尸的脑袋确实是致命弱点,就是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的弱点了,这个就要靠自己慢慢发现了。
瓢都已经开了,白宇凡干脆忍着恶心彻底将这脑袋劈开,白色的脑浆上遍布着黑色的脉络,如果不想这是人脑其实还好不算太恶心,也没有什么恶臭。
但要在这白色的大脑里找出本就是白色石头就点困难,找了好一会儿正当白宇凡怀疑那石头似的东西是不是在大脑里时,锄头终于碰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从旁边的水缸里舀了水一冲,确实是一样的东西,只不过这只的好像大了些,之前的只有黄豆大小,这个得有之前的两三个大了,而且颜色更清澈趋向于透明了。
白宇凡心头一喜,这一看就比之前的好啊,还不错没白废功夫,至于用途以后肯定能发现的,即使自己发现不了别人肯定也会研究的。
白宇凡可不相信只有自己发现了这东西,末世小说电影看的人多了去了,只要有能力击杀丧尸的谁不好奇想探究一下啊。
看看丧尸是不是有晶核啊这些其他的东西,自己当时不也是怀疑,那白色石头是丧尸身上的东西才收起来的嘛,现在这么一看也确实是。
不过那蜘蛛的毒性得多强啊,丧尸直接被化成了一滩液体这才导致石头流了出来,但偏偏自己居然没事,这实在让白宇凡觉得不可思议。
自己身上肯定还有些什么是自己不知道的,而唯一能解释的就是被自己吸收进体内的那颗血色石头了。
当时虽然疼的快昏迷了,但白宇凡却清晰的记得,那石头内部包裹的红色物质也一同流进的自己的右手。
而自从昏迷了两天之后醒来,自己的力气就开始变大了不少,而且最神奇的是连近视都慢慢恢复了,当时别人还问自己,说是做了近视手术才糊弄过去。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了,现在看来带来的影响是好的,不过当时可是吓得自己还去医院体检了,结果什么都没查出来,只有各项良性指标远高于长人。
体检报告出来时,那医生还意味深长的说:“现在像你这么健康的年轻人少见了啊,外形也不错,基因很好啊,有没有想法为国家人口做贡献啊。”
白宇凡顿时明白了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脸色一红赶忙拒绝,自己也不差那种钱。
现在看来那石头肯定不一般啊,只是不知道母亲当时从哪带回来的,不过照那血色石头能自己融化流进体内的情况来看,估计也只可能是从母亲工作的地方带回来的。
不过自己从小把玩了这么多年,为什么那时候才突然融化进自己的手掌呢?
搞不懂。
想到这白宇凡又担心起母亲的现状,不过有军队保护着至少比自己现在要安全吧!
肚子咕的一声,打破了白宇凡的思考,现在想这些也没用,自己知道的太少了也想不明白,还是先找些吃的去接爷爷才是正事。
一进门八仙桌上就摆着不少水果,白宇凡眼睛一亮,随意洗了洗就拿起来吃了,旁边的柜子里还有九宝粥,六个核弹,雪拼都还有不少。
咦,还不错嘞,吃的还不少嘞。
吃饱喝足白宇凡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个背包,只有沙发上有一个粉红色的小书包能拿来装吃的。
可这也太粉嫩了些吧!就是游戏里那些怪装癖大佬也没这么变态的吧,白宇凡不禁有些羞耻。
太TM违和了,你能想象一个背着粉色小书包的青年在丧尸堆里奋勇杀敌的画面吗?
画面太美不敢想了。
看了眼通往楼上的梯子,白宇凡知道上面肯定是一番地狱,所以找到的食物足够他就不想上去了,看丧尸那鼓成那样的肚子也知道它吃了什么了。
不过“成人版朵拉”还是打败了白宇凡的恐惧,刚过楼梯拐角地上就已经有干涸的血迹了。
二楼的沙发上破碎的玻璃茶几上,到处都是碎肉,衣物,和鲜血凝固的黑色硬块,连墙上也有飙射而出的鲜血。
白宇凡还以为这丧尸是吃的多了,才比之前遇到的丧尸厉害呢,但看这墙上鲜血的痕迹,这丧尸刚变异的时候力气就很惊人了啊。
能直接将人撕开,这力气估计跟自己差不多了,虽然不知道撕开一个人要多大的力气。
但之前白宇凡由于好奇自己的力气到底有多大了,就去试了试,反正当时一只手就能轻松举起两百斤的杠铃了。
那这样看来丧尸里也有天赋强弱的问题?还是说是因为这人变异之前就是力气很大的?
不过这就不得而知了,但白宇凡暗暗记下了,以后多观察一下丧尸。
在楼上也找了一番找出来三个行李箱,和一些女性的包包,看来自己是逃不过背粉色书包的命运了。
唉,这是要梦回童年啊,二十多岁了没想到有一天还能背上书包,而且还是粉红色的,只能说不枉此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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