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小镇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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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白胜天依然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宛月晴是在二十多年前,在一个残破老旧的小镇上。

小镇有一条断断续续铺着青石板的老街,两旁是土砖青瓦的房子,屋檐下的横梁腐朽碎裂,瓦片被风雨或者路过的野猫拨弄的横七竖八。

被岁月打磨光滑锃亮的长条石门槛上,坐着好奇张望的老人,看着来自大城市的剧组在忙忙碌碌。

听说是拍电视剧,很快镇上的街坊邻居、老少爷们、姑婆嫂子们,都聚拢起来围观,里三层外三层的。

宛月晴就在这人潮之中,她跟着剧组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据说是因为电视剧原著的作者就生活在这里,许多作品中的故事场景,在这里都能够找到原型。

宛月晴正是青葱少女的年纪,扮演一个爱唱歌的初三女孩子,非常的合适。

她有着优美的歌喉,明目善睐的眼睛,巧笑嫣然时更加勾人魂魄,小镇上的人们看到宛月晴,纷纷议论,说着宛月晴作为童星时演出过的一些作品。

其实她现在年纪也不大,在演艺圈子里却也算是老资格了,而这时候的白胜天,刚刚被退婚,心灰意冷,准备外出打工。

他蹲在一栋二层小楼的平顶上,从高处俯瞰着电视剧的拍摄场景,目光难以离开宛月晴的容颜。

他却也知道,这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她犹如高高在上的仙女,而他只是凡夫俗子,还是有病的那一种。

真正的仙女,不会莫名其妙地跑到荒郊野外的水池子里洗澡,更不会毫无防备地被凡夫俗子捡走衣衫,然后被他抱回家。

无论董永还是牛郎,终究都只都只是无赖流氓,跟那些偏僻山村里想买女大学生当老婆的老汉,没有什么区别……有一点,人家山村老汉还出了钱呢。

白胜天和镇上的其他闲汉一样,每天都去看剧组拍戏,直到他准备南下广州的前一天,他兜里揣着火车票,依然来到了小楼的平顶上。

他在这里见到了一直到现在都控制着他,同时也改变了他一生的另外一个女人。

如果说宛月晴是仙女,那么眼前的这个女人,便是神女。

仙女总是穿着漂亮的衣衫,璀璨绚烂的饰品,在云雾缭绕的天宫展现舞姿,让其他高高在上的神仙们欣赏,指指点点她的舞姿、美貌和身材。

神女就不一样了,她贞亮清洁、意态高远、以礼自持、凛然难犯,守礼之正,所以抑流荡之邪心。

“你来这里做什么?”女人把目光从宛月晴的脸上挪开,清清淡淡的目光落在白胜天身上。

这天有点冷,阴云灰扑扑地流淌,地势高处的二层小楼就可以俯瞰大半个镇子了,院子里的梧桐树枝叶颓败,几根枯枝上落着叽叽喳喳的麻雀,白胜天怔怔地站在那里,仿佛被定身了一样。

“我问你,你来这里做什么?”女人笑了笑,原来是个可怜人。

“这是我大舅爷家里。”白胜天这才鼓起勇气,表示他来这里是理所应当的,这个女人才是莫名其妙地爬到别人家楼顶来。

“伱大舅爷就是那边路口开米粉店的?生意挺好,难怪盖的房子比别人家的都新,都大。”镇上还有其他的三层小楼,但那是新华书店,其他的二层小楼,都没有这栋高和大。

四面都镶嵌了瓷砖,也不像其他人家里就正面镶一点。

“我大舅爷家的米粉店,开了好多年了,很好吃的,你去尝过了?”尽管眼前的女人气质清冷,是白胜天这样的小镇青年前所未见的优雅,但白胜天初生牛犊不怕虎,更何况他对女人已经死了心,倒也不至于生出些自卑和怯弱,以至于不敢和她随意说话。

“其实不放罂粟壳煮的汤,也很好吃。”

“谁家不放啊?”

“汤底确实是一碗粉的灵魂所在,大骨加老母鸡熬汤,五花肉先卤后煎炸,再用汤汁炖煮,米粉烫一分钟就足够,最后洒上葱花,加一个猪油煎蛋,种种香气混合在一起,香气四溢,让人垂涎欲滴,这样的米粉,何必用歪门邪道?”

女人说着,轻轻叹了一口气,“这世道没救了,五十多亿人也太多了,我感觉只要留下几千几万人就够了。”

白胜天不由得又怔住了,就因为大舅爷家的米粉汤里有罂粟壳,你就觉得全世界的人都该死?

他都没有去看宛月晴和剧组,完全被眼前这个美丽而傲慢的女人吸引住了。

“你不服?”

白胜天摇了摇头,“坏人该死,好人不该,如果你有办法让五十多亿人死剩下几千几万人,那么你就应该有办法只让坏人去死,然后留下好人。”

“坏人为什么该死?”女人嗤笑一声,仿佛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笑话。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几千年来,大家都这么觉得,白胜天感觉自己今天碰上了疯子,也许她爬到楼顶,就是发癫之类的,等下说不定还会跳楼。

“坏人,是因为好人才出现的。若想要坏人都去死,就应该先消灭好人,只有好人都死绝了,才不会有坏人。”

女人仰头望着天,似乎在隔着时空和某人说话一样。

白胜天却觉得新奇,还有些惶恐,因为他竟然觉得她说的好像有那么一点点道理。

“现在地球上有五十七亿人,假设好人和坏人各一半,我们杀掉二十八点五亿的坏人,那么就没有坏人了吗?不,剩下的二十八点五亿人里,有十四点二五亿人,会认为自己是好人,另外的十四点二五亿人成为了新的坏人。”

女人伸出几个素白细笋似的手指头,掐掐算算的,好像这样简单的计算都让她感觉有些为难,眉头紧皱。

小镇青年白胜天从未听过这样的说法,又是新奇,又是惶恐,还觉得眼前的女子有些危险,就像镇上的一个疯子,和常人无异,遇到白胜天还会嘻嘻哈哈的打招呼,但是白胜天很害怕他,因为他把他儿子当成年猪绑在梯子上杀了。

“假如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下去,最后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两个人,就是你和我,有一个人必须变成坏人去死,那么你说会是谁?”女人掐掐算算的手指头收起来,握成了小拳头,敲了敲她自己的胸口,又伸出一根食指,指着白胜天。

白胜天不禁有些迷茫,他当然不想死,可是如果因为自己不想死,就希望别人去死,这还算好人吗?

如果自己不算好人了,那不就成了该死的坏人?

自己是坏人吗?白胜天也不觉得,因为他从来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

“哈哈哈——”看到白胜天呆滞的模样,女子转过身去,朝着前方的街巷大笑起来。

白胜天看到老巷子里似乎有人听到了这边的动静,他们仰头看了两眼,似乎既没有看到这名女子,也没有看到白胜天,又继续忙碌去了。

听到女子的笑声,白胜天倒是回过神来,也跟着笑了笑,女子应该只是开个玩笑,自己却在这里认真考虑,倒是更像神经病啊。

“你不是我们镇上的人吧?”白胜天和她闲聊。

“嗯。”

“你也是来拍电视剧的吗?”

“不,我只是路过……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尽管说。”白胜天依然有着年轻人的热忱,尤其是面对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子,他身体有点问题,但是心理并没有什么问题,依然是知好色,则慕少艾。

“那我就当你答应了。”

“你还没说什么事啊!”

“你相信神仙吗?”女人轻轻一跳,就站上了楼顶边沿的围栏,在不过巴掌宽的地方走来走去。

“你小心点。”白胜天吓了一跳,十几岁的时候,白胜天和许多乡镇少年一样喜欢比试胆色,常常也会做一些危险的动作,例如眼前女人的所作所为。

少年人把面子和自尊看的比命还大,最怕被人笑话——直到真出了大事,有人因此致残或者死了,才会退出这些危险的比试,八九十年代的乡镇少年基本都有些这样的经历,白胜天也不例外。

“我问你,你相信神仙吗?”女人站在栏杆上面,白裙飘飘,裙摆下露出短短的一截小腿,纤细轻盈,浑圆的足跟和柔润的脚背,在阴沉的天气中,恍如白玉,有着炫目的光彩。

“我不信。”

白胜天说完,才恍然发现自己和眼前的女人是平视的,而女人站在栏杆上,自己呢?

他低下头去,发现自己竟然漂浮在离地一米的空中,他缓缓旋转着,又仿佛是这个世界在旋转,不着地的感觉让他惊慌失措。

白胜天呼吸急促,没有失控到惊声尖叫,却忍不住手舞足蹈地挣扎,想要从空中跳回地面,结果一个纵跃就直接撞到了旁边的梧桐树上。

麻雀们纷纷飞起,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似乎在埋怨这个一头撞上来的家伙,把鸟屎都拉在了白胜天身上。

闻到鸟屎的臭气,白胜天打了个喷嚏,刚刚抓住的树枝“咔嚓”一声折断,身体就往下掉落。

这时候白胜天终于忍不住惊叫起来,那女子一招手,白胜天顿时像提线木偶一样被她抓了回来。

白胜天没有再漂浮在空中,他跌落在楼顶,双手按住地面,难以置信而略带惊喜地看着眼前的女子,他真的遇到神仙了?

“接下来这些年,我会给予你数不清的财富……等到你完成我交代给你的任务后,我还会帮你治好隐疾。”女子清清淡淡地说道。

隐疾?

白胜天紧咬着牙关,不禁面红耳赤,年轻男子最难以启齿的隐秘被人直接揭破,他的指甲几乎把掌心给挖的血肉模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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