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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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容晓晓显得分神。 她不需要听陈树名说,就能知道红山大队的环境。 那是父亲的老家,如果当年不是太困难,肯定不会背井离乡。 能到举家逃荒的程度,自然代表着不仅仅是因为粮食无法收成,还有周边的情况很糟糕。 也就说,他们之前的村子无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红山大队的地势真的很糟糕。 有山坡有河流,偏偏鸡肋。 高山上一片黄埃,遍地只见一片荒土,连根野草都没有。 河流平日倒是好。 但一遇天旱就干涸,一遇暴雨日就涨水。 真要说起来,这对于知青来说真不是一个常住的好地方。 只是家里有家里的考量。 容水根离开红山村的时候才十五六岁,他在这里生活了十五六年,与村子里的人相熟。 哪怕二十几年过去,红山村已经变成红山大队,但这里总是容家的根,在这里有他相熟的远亲和同伴。 更重要的是,容水根知道老家的人大部分都十分淳朴,一个女孩子家家在这里不会发生不好的事。 当然,也不是说这里没坏心思的人。 毕竟都已经二十几年过去,谁也没法确定红山大队是不是和以前一样,但有一点比其他地方来的要强。 最少,她现在去到红山大队不会遇到罗庄大队的情况,就算大队的人排外,也不会排到她身上去。 运气好,总有那么一两个父亲的亲戚愿意照拂一下。 就是不知道她能不能被分到红山大队,就算没分到,也希望离着不远吧。 容晓晓想着,好歹也是个穿越人员,不说什么大杀四方、勇斗极品,但一点点的主角光环还是有吧? 运道应该不会太差。 然而…… 她想错了。 等了两个小时的样子,总算等来最后一批人。 最后来的这一批人相对比其他人来说,要格外的亮眼。 不仅仅是容貌亮眼,还有他们的穿着打扮。 漂亮的的确良衣裤,还是特稀罕的颜色,走到哪里都十分吸睛。 脚踩着精致的小皮鞋,走起路来‘嗒嗒嗒’响,周边人的眼睛就忍不住往地面上看。 “这一身下来得五六十吧。” “不止呢,我在省里的供销社看过类似的小皮鞋,一双就得三十块,更别说他们身上穿着的的确良,这个颜色,我都没见过有卖的。” 容晓晓也是望着那边的一员。 别看她身上带了不少钱,但穿得是破破烂烂。 一件洗得发白的布衣,上面最少有三处补丁,一双快要破洞的布鞋,看着很乱,其实穿着还蛮舒服,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双脚都没觉得太疲倦。 反正从哪里来看,她都像是小地方来的土包子。 其实家里不是少了给她买衣服鞋子的钱,就连拎着的大包里面都有两件厚实的新棉衣。 这些带着补丁的衣物是吴传芳特意找出来,为的就是路上穿。 她身上带着的钱不少,穿得太好在火车上太引人注目,这一路来可是看多了丢东西的乘客。 瞧了一会热闹,容晓晓又觉得无趣,开始翻兜里还有什么吃的。 这么等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上路,就算去了大队的知青屋也不能立马吃上饭吧。 结果刚将手伸进去,就听到各个大队的人在叫名字。 “七岔道大队的人有梁文、王智杰……” “罗庄大队的人来这边,周建设、王磊……” “听到名字的来这边,高辽、陈树名、容晓晓……白曼,三四五六……刘干事,我们红山大队怎么来这么多人?你又不是不知道红山大队的情况,这次怎么能塞这么多人。” 刘干事也是头疼,“你看看这次来了这么多知青,哪个大队不是分了好几个?上回去红山的知青少,这次多一点也没问题啊。” 罗旺愁死了。 要是被大队长知道这次接回去六个人,又会头疼吧。 容晓晓此时也怔在原地。 她总算明白高辽两人的名字为什么这么熟悉。 白曼啊。 这不是她上辈子无聊时刷过的一篇年代文吗? ——《重回七零:糙汉他放肆宠》 当时因为无聊点开这篇文,谁知道越看越上瘾。 只不过她那个脑子是看了就忘,大概剧情记不起来,正文中出现的角色更是忘得差不多了。 如果不是白曼的名字,她怕是真的想不起来。 白曼、高辽、陈树名…… 当这些名字一个个闪现后,那本书的内容慢慢浮现。 容晓晓瞬间悟了,原来她才没有什么主角光环。 真正有主角光环的是前面焦点所在,那位白曼同志才是真正的主角。 容晓晓皱起眉头。 她努力回忆着文中的剧情,在文中有‘容晓晓’这个角色吗? 好像是有,不过就是一个边缘化的人物,并没有太多笔墨。 “容同志,赶紧过去吧。”高辽见她待在原地,垂眸看了一眼她身边的两个大包,“需要帮忙吗?” 手指头有些发痒,这一路过来最好奇的就是容晓晓的包到底有多重。 偏偏就是没找到机会亲自上手试一试。 “不用!”容晓晓双眼越来越亮,一把抓着两个大包就往前走。 女不女主不重要,没主角光环也不要紧。 反正她也没打算干出一番事业,只要混个不愁吃不愁喝的小日子就好。 要是在这个基础上能有一些有趣的事那就再好不过,她不打算过多参与,但凑凑热闹还是可以。 吃穿这个不用愁,想想办法还是能满足。 愁得是小日子不闹腾点都没啥意思。 现在和女主待在一个大队,还愁没热闹的事发生? 容晓晓显得兴致更高,拎着大包就屁颠屁颠往前跑,瞧着那叫一个高兴。 “……她怎么这么高兴?”看着越过的女同志,陈树名有些诧异,“难不成红山大队没我了解的那么糟糕?” 高辽叹气,“糟不糟糕没意义了,点了我们的名只能去。” 朝着板车走去的一共六名知青。 除了容晓晓、高辽和陈树名之外,还有三名穿着的确良衣服的人,罗旺看着,满眼都是嫌弃。 得了,六个知青不说,其中一半看着就不是能干活的人。 “把行李都搁在板车上,手脚利落点,还得继续赶路。”罗旺喊了一声。 盛左元微微蹙眉,“红山大队离这里多远?我们就走过去吗?” “不走过去难不成还让我背你们过去?”罗旺没好气的说,“别看了,咱们大队可没拖拉机带你们,牛车也别想,牛比人都来得重要,怎么可能来拉人。” “……牛怎么就比人重要了?难不成人还比不上一头畜生?”焦港不乐意了,谁乐意和畜生比?还特么比不过! “牛能耕田你能吗?”罗旺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 这一个个看着就是不能干活的狠茬子,偏偏大队还得养着他们,任谁都不乐意啊。 “你!” “少说两句。”盛左元拦住他。 别看罗旺态度不好,但当上路的时候,他还是一个人拉着板车。 没拖拉机也不舍得累着大队唯一的老黄牛,知道知青会带来不少行李,所以来的时候专门带着板车上路,就想着多少能让知青轻松轻松。 只不过,等了老半天又被分配到这么多不能干活的人,心里怎么会没气? 便一个人拖着板车往前走,也不乐意搭理他们。 乡下的小路不好走。 正巧前两日又下了一场雨,地面上都是稀泥巴。 一脚踩下去就陷进去,等拖出来满鞋都是泥巴,脏得不行。 容晓晓没不舍得自己的破鞋,脏就脏了,洗洗就是。 不过三个穿着精致小皮鞋的同志那就惨咯,越走眉头皱得越紧。 盛左元看着白曼眉间的焦灼,便开口:“同志,我看板车上还能坐上一个人,不如让白曼同志上去吧,她到底是女同志,太远的路坚持不住。” “……” “……” 一句话让两个人是一脸黑线。 焦港不高兴,他虽然不是女同志,但这么远的路他也坚持不住啊,都说男女平等,怎么就不能轮到他? 早知道,他还不如当女同志。 容晓晓也跟着皱巴脸。 她没打算争什么。 但特意点出‘女同志’干嘛?她也是女同志,难道就不配坐上板车? 罗旺瞟了他一眼,居然没拒绝:“行啊,有位置想坐就坐呗。” 盛左元一喜,伸手就想搀扶身旁的人。 却不想被直接躲了过去,他有些不解,“曼曼?” 白曼看着他,眼里带着冷意。 她很想狠狠揍盛左元一顿,但不行。 最少现在不行。 她上辈子最恨的人就是盛左元。 这个男人曾经是她最重要的人,两人出生在一个大院,从有记忆开始就时常玩在一起。 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 就连彼此的父母都认为他们将来会是一对。 就连她也是这么想,甚至觉得自己能有这么一个伴侣,是最幸福的事。 家中动荡,明明有出国的机会,却甘愿和盛左元一起下乡,想着就算下乡的路很艰难也不要紧,只要能和盛左元在一起,就能克服一切困难。 可事实并非如此。 前辈子过得顺顺当当,结果所有的孽报都在盛左元身上,将她折磨的生不如死,还害得家人跟着她一起遭罪。 以为是恩爱一生、白头到老的爱人,其实是在她身上戳了无数刀的人,如今重生再来,对盛左元只有恨意。 她不想回忆上辈子的过往。 比起报复盛左元,她还有最重要的事要做。 之所以会和上辈子一样跟着下乡,并不是因为想在这里报复盛左元,而是在红山大队有她最在意的人。 她唯一的救赎。 白曼强忍着对盛左元的恨意,实在是厌恶他的接触,“我再说一次,叫我白曼。” 盛左元刚要开口,前方的罗旺就不耐烦的开口,“还愣着做什么,过来拉车。” 喊了一声没反应,直接点名,“那个穿军绿格子衣服的,叫你怎么没反应,赶紧来拉车。” 盛左元正发愁白曼对自己态度的改变,听着一喊,反指自己:“我?” “不是你是谁,你开口让女同志坐板车,难不成想让我来拉车?”罗旺撇嘴,“你倒是会卖好,嘴上轻飘飘一句,事情别人做了,好人自己当了。” 盛左元什么时候受过这种阴阳怪气的话,绷着脸道:“我拉就我拉。” 穿着皮鞋的双脚踩在稀泥中,走到板车前面就做好了拉车的准备,稍稍尝试下很是费力,但这么多人盯着哪里能露怯? 转过头,让白曼坐上去。 想着如果白曼不坐的话,或许他能推掉拉车的活。 结果刚转头,就见白曼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上去,还轻飘飘的开口:“还不赶紧走?再磨蹭下去都到晚上了。” “……”盛左元突然觉得很是憋气。 “这位知青说得是,赶紧上路吧,就你们这个速度两个小时都不知道能不能到大队。” “这么远?” “怎么还得走这么久啊。” 焦港一听就觉得双腿发软,绕着板车走了两圈,可怜巴巴道:“白曼,能不能给我挤个地方,我真走不动了。” 一个大男人像是要哭出来的样子,瞧着特别可笑。 焦港也不在意丢不丢脸了。 丢脸总比断腿来得强,双手合十,苦苦哀求着,“拜托拜托,一点点位置就好。” 白曼没说话,向边上挤了挤,隔着一个小包给他空出两个巴掌大的位置。 反正拉车的不是她,只要能看到盛左元累成一条狗样,她心里就舒坦。 可惜的是,板车上的行李太多,再挤也挤不出位置来,不然还能让其他几人都上来。 盛左元活了这么多年,从没踩在稀泥巴中拉板车。 刚才瞧罗旺拉得轻松,自己一尝试才知道有多困难,使出全身力气才将板车拉动,太阳穴处都爆出青筋。 然而他是一个好面子的人,没人给他一个台阶,就是再累他都会忍着。 心里最期望的就是听到白曼让他歇息的声音。 可他不知道的是,白曼这个时候的注意力正放在其他知青上。 一个个打量着,白曼回忆着,上辈子她也是和这些人一起下乡。 只不过当时她的注意力都放在盛左元身上,再加上大队那边的知青一直闹事,早早搬离知青屋,也就没和这批人相处。 高辽这人很聪明,到了知青屋没多久就和其他知青搞好关系,在大队里的名声很好。 陈树名人很活络,和谁都能打好关系,就是没什么心眼,后来被大队某一家算计,娶了那家的女儿。 焦港别看人高马大,却不是一个能吃得了苦的人,整日都能听到他痛苦哀嚎的叫喊。 而容晓晓…… 白曼突然皱起眉头。 抬眸打量着前方的背影。 乡下小道不好走,其他人都会往好踩的地方落脚,偏偏这位女同志不同,笔直一条直线走着,也不会在意满腿的稀泥。 看着她的动作,总觉得有几分雀跃。 她回忆了一会,实在是想不起太多关于容晓晓的记忆。 许是上辈子没什么交情,都没印象了吧。 不过这辈子她倒愿意和这样的人来往,在她的记忆里,印象深刻的大部分都是一些难缠的极品,和这些人来往气都要气死。 对容晓晓的记忆不深,至少能代表一点,这人的性格应当不错。 身为知青,没闹事也没闯祸,想来干活的能力也不错,所以才像是透明一般活着吧。 没什么注意力,但不难缠。 这样的人,值得来往。 不过,在白曼心中最重要的还是那个男人。 那个她唯一辜负的男人。 容晓晓可不知道女主对她的评价。 她这会正好奇的看向周围。 这将是她未来好几年生活的地方,当然得多了解了解。 “罗旺哥,你能不能给介绍介绍红山大队?”陈树名紧跟着罗旺,想着打听打听消息,“咱们大队现在有多少名知青?知青又得干什么活?” “你问题还不少。”罗旺见他朝自己递了一根香烟,立马浮现笑意:“哟,红塔山,好烟啊。” “你喜欢就好,罗旺哥再来一根。” 罗旺没要第二根,拿着香烟嗅了嗅,便道:“你们就放心吧,咱们大队长很公道,只要你们好好干活挣工分,每年也能分到不少粮食,说不上吃饱,但不会天天饿肚子。” “那就好!”陈树名跟着问:“那工分是怎么算的?” “十分制,干得多工分多,知青屋那边有个姓贺的干活特勤快,拿着最高的工分,收成后分得粮食够自己吃饱,还能省下一些寄给家里呢。” 这一说,陈树名和高辽都有些意动了。 他们家里的条件算不上好,如果能回报家里一些自然更好。 一旁的容晓晓听得认真。 干活勤快这种事和她肯定没关系,拿最高工分想都别想,就是不知道最低工分是多少,她勉勉强强拿个一两分就行。 正跨过一个水坑,容晓晓眼尖,看到旁边好像有什么东西,“罗旺同志,那边是河吗?” 怎么感觉河面上有个黑疙瘩,随着河面一荡一荡。 “对,看到那条小河就离咱们大队不远了,那里……” 说着,罗旺脸色剧变,迅速朝着那边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喊着:“丑牛!你给我爬回来,你不要命了吗?你不知道前天暴雨不能下河吗?赶紧给我滚回来!” 容晓晓双手搭在眉头,朝着前方眺望。 原来,她看到的黑疙瘩是一个脑袋。 漂在河面上的脑袋。 没过多久,罗旺拎着一个六七岁的男娃走回来,边走边骂:“大队长是不是叮嘱过不能下河?你胆子还挺大啊,居然敢跑到大队外下河,要是溺死在河里,你阿奶不得哭死?” 瘦的皮包骨的男娃犟嘴,“我要饿死了,我阿奶也得哭死。” “……说什么胡话!” 男娃歪着脑袋想了想,换个说法,“那就是我阿奶饿死了,我也会哭死。” 所以都是死,倒不如冒险去捉鱼,饱了肚子说不准就能和阿奶一起活下来。 罗旺没好气,“……滚滚,再看到你下河,我就替你阿奶教训你!” 刚松手,男娃先是看了一眼小河的方向,圆溜溜的眼珠子满是遗憾,一看就不是太想回去。 “赶紧回去,你阿奶指不准又满大队的找你。”罗旺轻踹孩子屁股,让他回去,跟着又道:“晚上我去你家一趟,你给我留个门。” 家家户户的存粮也不多,但救济几个红薯还是能拿出来。 男娃抿了抿唇瓣,昂着脑袋看了罗旺一眼,然后飞快朝着前面冲去。 罗旺盯着他进了村口这才松口气,对着容晓晓道:“幸亏你眼尖看到,咱们大队的这条小河没多少鱼,河流还特别急,就连大人下水都很容易出事,更别说小孩了,去年就差点淹死一个孩子,好在被容正志给救了上来。” “容正志?!”板车上的白曼心中一紧。 光听到这个名字就让她心颤,恨不得立马跑到大队中,冲到那人身前,狠狠抱住他。 容晓晓也跟着一怔。 她知道容正志是官配,但这才突然想起,官配的‘容’和她的‘容’会不会是一家,难不成他们还是远房亲戚? “这么危险,那孩子干嘛还要下水?”焦港觉得这就是个熊孩子,不听话打几顿就好。 他爸就是这样。 每次他犯了错,他爸就拎着树枝追着打,打得他哭爹喊娘,然后……然后他接着犯,跟着接着被揍、他又犯又被揍。 好像一直在恶性循环。 “你以为丑牛不知道?”罗旺叹气,“不是不知道,而是生活所逼,他家就一个眼瞎的阿奶,根本挣不到工分,生活所需全靠大队救济,可大队又能救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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