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琮式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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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金锋随眼一瞄,这是古玩大会开幕式进行到了尾声,活化石夏鼎出来致开幕词了。 “……我很高兴今年有这么多的外国朋友来参加这个盛会,也欢迎你们的参加,让我们看到了很多以前流失出去的国宝……” “大同世界,世界大同。在这个年代,这个时代,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将会是未来的主体……” “我衷心的希望,各位国外的朋友能把你们手里的东西带过来,就不要再带走……” 金锋轻哼一声,『露』出一抹鄙夷。 你希望那些白皮把东西留到国内? 可笑! 走到了柜子下面,踮着脚,将第三排的几个酒壶取出来,心翼翼心再心不过的将自己要的那个酒壶拿在手里。 掌心与酒壶接触的瞬间,金锋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五指轻扣这个酒壶,素『色』的釉面传来一阵阵的冰凉,如冰得自己爽得飞上了。 宛如行走在沙漠濒死的人遇见了绿洲,更像是最酷热的气吹来了凉爽的风。 当真正拿到这个酒壶的瞬间的时候,金锋早已提到嗓子眼的心猛然跳出了嗓子眼。 没有任何言语能形容金锋此时此刻的心情有多么的激动! 多么的兴奋! 多么的不可思议! 如玻璃一般光洁的釉面,『摸』着比羊脂玉还要慈润。纤细的玉脖,修长挺拔的身姿,宛如婀娜多啄美妙女子。自然恬静,神秘魅『惑』。 颠倒众生! 旷世奇珍! 寥若晨星般的绝世绝宝! 北宋官窑! 琮式瓶! 浑身青绚烂,堪比汝窑的青『色』,金丝开片规整自然,整个器形完美无瑕。 举世仅存三件的超级大宝贝! 金锋从来没有想到过会在这里遇见她,会在这么一条的防护街的酒馆里遇见了她! 东西到手,金锋没有丝毫犹豫,回头冲着莫言老板叫了一声,正『迷』在电视里的莫言老板却是恍若未闻。 金锋笑了笑,拎着酒壶拔腿就走。 快速出门,快速离开,出了街口,左拐右倒,十分钟以后便自到了另外一条街道,闪进一家街边冷饮店。 一屁股坐了下去,心里的长长的长吁一口气。 随口要了一杯鲜榨汁,从包包里取出早已空置多久的盒子,双手捧起寥若晨星般的旷世奇珍哥窑琮式瓶仔细的端详起来。 高十七公分,足径十公分不到。圆口方体,器外壁自下而上分为九节,方柱形,内有圆孔。 这种内圆外方的东西都叫做琮,也就是新石器时代的重要礼器。 以壁礼,以琮礼地。琮就是用来祭地的。 最先在良渚文化中,玉琮被最先被发现,出土之后就震惊了世界。又来又在石峡文化和陶寺文化中大量出现,但都以良渚文化的玉琮最精致。 琮式瓶则是仿造玉琮样式弄出来的瓷器。在业界中认为,琮式瓶最早出自南宋,龙泉窑跟南宋官窑都有烧造。 钧汝官哥定,这是宋代的五大窑口。官窑就是其中之一,官府经营的瓷窑,专门为宫廷生产瓷器。 宋代由官府直接营建,分北宋官窑和南宋官窑。 静静的将这个琮式瓶拿在手,圆口,方身,直腹,竹节似的凸起,底部密封,完全是按照旧时候的玉琮样式仿造的。 都知道瓷器中有术语,一方顶十圆。 在北宋时期,就能烧造这种内圆外方的瓶子,北宋的科技水平还真不是盖的。 琮式瓶浑身炫蓝,在金锋的鹰视瓶身泛照出星光般的璀璨光华,炫目夺魄。 底部密封为黑『色』,几乎看不到本『色』。 细细如蝉翼一样的开片,乍看上去还是碎的,其实却是官窑最典型的特征。 最令人发指的,是这个琮式瓶在各个光线展现出来的各种明暗阴阳的颜『色』变化。 雨过青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 青得发蓝,纯纯正正的青之『色』,比起真正的汝窑的青『色』还要蓝。 远超国内各大博物馆的汝窑真品的颜『色』,与宝岛省的汝窑水仙盆的颜『色』相比起来,更加的纯正。 若不是汝窑没有琮式瓶的存在,这个官窑的琮式瓶楞他是汝窑,那也绝对有人相信。 颜『色』之美,堪比汝窑。 造型规整,丝丝精细无比。 这样的琮式瓶,太难得了。 最重要的是,这个琮式瓶还是完整器,看包浆的老化程度,竟然还是传世品。 这就更令金锋惊讶万状了。 凑近瓶口一闻,里边还有一点点几乎闻不到的芝麻油的味道,再看内部,有黄『色』和黑『色』的几根线条以及内壁角落里的油污残存。 金锋判定,这个琮式瓶以前就是家里用来装油盐酱醋的东西。 没想到,一千年的东西竟然还能保存到现在,还保存得这么完整。 要知道,北宋宋徽宗仅仅存在了二十多年就垮台,历经这么一千年的战火和岁月磨砺,这个东西还建在本就是一个最大的奇迹。 这趟都城,来得太值了! 仔仔细细的把玩着琮式瓶,喝着冰彻心扉的果汁,这一刻,空气是那么的香甜。 这个东西,真的不亚于发现元青花双耳象瓶和九龙杯,更不亚于发现绝世重宝的脉绝音。 足足过了十分钟,金锋才平复下自己的心绪。 默默的将琮式瓶放在盒子里固定好,慎重的关上揣好,仰着头靠在沙发上,满足的闭上眼睛。 都城这一趟收获不,绝世重宝一件,绝世绝宝两件,绝世之宝一件。 还有不少的国宝级的好东西,以后如果真要开博物馆的话,那这些东西都是必不可少的成列品。 算了算,从锦城出来到珠峰再到都城,已经快一个多月了。 是时候回家了! 回家以后,可以准备下一步的计划,那就是去西域那边看看,把龟兹国的国都给挖出来,能不能找到元青花。 中途顺路再去一次满清朝的龙兴之地,那里也有一件东西,有可能找得到。 那件东西找到的话,绝对震惊世界。 打定主意,趁着古玩大会召开的这两时间,今就把帝都山餐馆的事了了,明去一趟琉璃厂,明晚上回家。 那时候古玩大会已经结束,那一帮子老狐狸一时半会还顾不上自己。 正好借这个机会,自己一路北上,直杀大漠! 计划差不多就这样,憩的金锋却是在下一秒的时候张开眼来。 一下子摘下墨镜,歪着头用力一嗅。 “嗯!?” 时值正午,太阳当头,街上没有一丝风,闷热和燥热交织在一块,空气如蒸笼一般滚烫。 不过金锋却是宛如漫步在阳春三月温暖的堂之城,嘴角挂着一抹难以觉察的笑意,眼睛透过黑黑的墨镜看着前面不远处的两个女孩。 前面有两个女孩走得比金锋还要慢,一个人打着一把遮阳伞,穿着时尚而又青春。 一个女孩纤细笔直的大长腿在太阳下泛照出白生生的光芒,白里透红,令人不自主的盯着这个女孩看。 女孩的身高也挺高,足有一米七五,长长黑黑的秀发随意喷洒在纤弱的后背,走起路来轻轻飘动,很是诱人。 另一个女孩的皮肤更白。 细细的双脚,秀美匀称的双腿,身材婀娜而诱『惑』,窈窕而秀美! 虽然看不见两个女孩的背面,但从路饶回头率来看,两个女孩绝对的是高颜值。 金锋眼睛里可没有高颜值,却是一直不疾不徐的跟在两个女孩五米远的位置。 不是金锋不想绕过去,而是,金锋在冷饮店的时候,闻到了一种很熟悉的味道。 “运气,竟然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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