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井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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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赤炙国、蒲青 在和斐焕分道扬镳后,井博义开始在浦青边界辗转。他不停地雇佣马车去到不一样的地方,住不同的旅店,有时会在半夜离开,或是去到小镇上的集市,然后往人多的地方挤,再消失在某个店铺的后门。在他十分肯定没有人跟着他之后,他寄出了两封信,对方都曾经和他一样在赤西军团中效力,一人现在赤北军任职,是他曾经的下属,井博义让他尽快赶去浦垛的晋风领地找到杨仁。还有一人现在自己成立了雇佣军,他将信寄到了他们以前约定好的一个酒馆,请求他的帮助,并告诉他会在哪里等他的回音。 之后,井博义便在离西沉塔公道不远的百花镇上找了一家不大的旅店住了下来,他要了一间两楼朝南的房间,自从北都之役他的脚受伤之后,他便需要不时地晒晒太阳,否则到了阴天腿就会酸的受不了。 通过房间的窗户可以看见小镇的广场,现在正值中午,广场上的人并不多,处刑台的木梁上吊着的尸体显得格外刺眼。 井博义回到房间中的木椅上坐下,在这里已经住了好几天,他在等“大牛”的回信。“大牛”的雇佣军这些年在北陆名声大噪,他们行踪诡秘且要价很高,但是基本没有完不成的任务,所以找他们的大多是一些不愿透露身份的贵族或商人。 他们相识于赤西军团,“大牛”只是他的绰号,因为他着实强壮的犹如一头野牛,身高要比一般人高出一半,号称自己体内流有高尧蛮族的血统,高尧蛮族?井博义有些哭笑不得,他居然要为了一个高尧人的袭击去向另一个高尧人的后裔求助? 在赤西军中井博义一开始并不待见这个自以为是、时常赌博斗殴且一喝便喝得烂醉如泥的“野蛮人”,直到和他一起真的上了战场,才发现此人尽是一个如此可靠的战友,他愿意为任何自己人挡箭拦刀子,他的无所畏惧和勇往直前也确实能让敌人闻风丧胆。 两人最后成了很好的搭档,井博义能在后方为他点杀任何想偷袭“大牛”的杂碎,而“大牛”的冲锋陷阵也能很好的为前者打开视野,无所顾虑地发挥弓箭手的最大效应。 忽然,一只硕大的黑鸟“噗”地一下落到了井博义房间的窗台上,像是一只乌鸦,但是体型要比一般的乌鸦稍大一些,它的羽毛黑的发亮,像黑玛瑙石。 黑鸟微微振了一下翅膀,头来回抖动好像在张望什么,井博义注意到,这奇怪的鸟眼睛居然是红色的。 他刚准备饶有兴趣地研究一下这只鸟的时候,灵敏的耳朵听见关着的房门外似乎有非常细微的脚步声,他的房间在二楼走廊的尽头,所以一般不会有人经过。 这不像正常走路的声音,外面可能有两人,而且故意蹑手蹑脚,但这旅店的木头走廊就算走的再轻,也不免会发出“咯吱”声。 井博义不动声色地坐在椅子上,轻轻地俯身拿起搁在桌子旁边的白银双弦弓,从皮箭筒中抽出白羽箭,慢慢地搭上弓弦,对着房门处。 鞋子还不够轻巧。井博义连开场白都想好了,但就像是收到了回复一样,一个声音从窗口处传来。 “耳朵不能只注意听得到的地方,守备官大人。”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井博义蓦地回过头,看见一个微胖的矮女人灵活地从窗台处跃入自己的房间内,左手持一把奇特的杏色弓,弓臂是由某种藤蔓缠绕弯曲制成,她右手一抬,刚刚那只黑鸟便飞进来停在了小臂上,两只脚牢牢地抓着她手上戴着的淡黄色皮甲长手套。 见井博义没有放弃戒备,女人微笑着说:“别紧张,只有大牛知道你在这儿。” 她是“大牛”的人? 眼前的女人真心不好看,身材矮胖不说,脸上长满雀斑,塌塌的鼻子嵌在脸中间,黄色的头发犹如一颗大花蕾般全部束于后脑勺。 不过,哪个好看的女人会去当雇佣兵呢? 井博义放下了自己的武器,女人走到房门边打开了门,随即走进来两名年轻侍卫,打扮也不像正规军,看来应该是“大牛”的雇佣兵团里的家伙。 “希蕾瓦、罗平、唐文哲,大牛派我们来的。”女人轻巧抬手,让黑鸟停到她的肩膀,随后脱下右手的皮手套,对井博义友好地张开手掌伸过来。 井博义并没有同样地伸出手,而是将白羽箭放回皮箭筒中,问了句,“你是西陆人?” 西陆除了刹纳这个大族外,还有许多稀有族群。 不等希蕾瓦回答,井博义接着说:“名字倒是挺好听的。”他故意突出了“倒是”两个字,为的是不满她刚刚安排的这出打招呼方式以及说教的口吻。 希蕾瓦笑了笑,收回了悬在半空的手。 “你们三个谁管事?”井博义扫了他们三人一眼。 两名年轻战士都看着希蕾瓦,其中一人回答道:“夜莺大人。” “夜莺?” 希蕾瓦再次笑了笑,对井博义说道:“守备官大人,不好意思,是我。” 皮茨忽然闯进了井博义的房间,房里多了三个陌生人,他有些紧张,井博义示意他进去。 他是这家旅店的打杂工,几天前井博义来到这里,皮茨帮他安顿好房间后,井博义给了他一枚金币,让他帮一个忙。 皮茨长那么大可是从来没拿到过一整枚金币过,一个忙就值一枚金币?皮茨有些不太相信,他故意表现得很老练,让井博义换成五十银给他,井博义笑了。 之后,皮茨便按照井博义的要求去了湖畔新镇,并找到一户人家,观察了多时,然后记下发生的情况和人物,再回来告诉他。 “有一个女人和三个孩子,女人应该是他们的母亲,三个孩子分别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们稍大,生活好像没什么特别。” “看见一只狗吗?” “噢!是有一只黑色的狗,经常和孩子们一起玩,有几次还好像望着我的方向,吓的我以为被它察觉了,换了好几次位置。” “好,没事了,你去吧,不要说出去。”井博义又给了皮茨五十银,皮茨得意的走出了房间,毕恭毕敬的为他们关上了门。 黑色的狗是井博义养的一只马犬,这只井博义从伊雷达尔延伸山峦北部的草原上得来的战犬十分灵敏,一旦有异样它会非常的警觉,如果它没有异常,则说明他的家人暂时还是安全的。 得知“大牛”在风暴口岸接活,一时半会过不来,井博义只能稍有不愿地将情况都和希蕾瓦一五一十地说了。 “你确定这次袭击很有可疑吗?” “至少我不会让我的家人冒这个险。”对希蕾瓦的质疑,井博义有些生气,他口气生硬。 从看见这个女人开始,哦不对,是听见她的声音起,井博义就对她没有过好感! 希蕾瓦点了点头,“明白了,看来后面的事情不少,那我们出发吧。” 她的雷厉风行倒是让井博义吃了一惊,还以为女人会拖拖拉拉需要休息一晚呢,因为得知他们也是刚刚从荥苠堡赶过来,路途还不近呢。 走出旅店的时候,罗平已经牵来了他们的三匹马,其中有一匹明显大于另外俩。 “夜莺”麻利地蹬上了最大的那匹,然后在上面向下看着井博义。 “上来吧,守备官大人。” 上来?这是什么意思?羞辱我?我怎么能和女人骑一匹马? 见井博义迟疑了,希蕾瓦解释道:“我的马比他们大,载你不会影响速度。” 井博义恨不得自己的脚立刻就能复原,他现在连马都无法单独驾驭,到哪里都需要靠马车,现在还要受到眼前这个女人的侮辱,虽然他内心有一个声音在说,希蕾瓦说的是事实,并不是羞辱。 “不用,不赶这一时。”井博义依然倔强地拒绝了,他走向已经骑在马上的唐文哲,走路时尽量让自己表现得看上去不那么一瘸一拐。 罗平见状连忙跑过来,帮助他爬上了唐文哲的马背,犹如帮助一个刚刚预备学骑马的孩子一般。 艰难上了马背的井博义脸涨得通红,希蕾瓦故意不去看他,直视自己的前方。 一行人趁着夜色回到了湖畔新镇,为的是不引起注意。井博义家里拥有的土地不算少,除了一家五口人住的房屋,还有一个废旧的养马场和一个夫人刘凝现在经营着的木材厂。 “夜莺”到底是“夜莺”,希蕾瓦在借着月光机灵地观察了一圈之后,将他们三人过夜的地点选在了养马场的马厩里,马厩虽然早已变成了杂物仓库,但是里面还挂有一些马匹日常需要的工具可用。 他们的动静并没有引起主人家的注意,希蕾瓦踩上一个木板箱,透过马厩的通风窗望向井博义家的屋子。 “去吧,我们在这里可以保护到你们。”“夜莺”盯着窗外对他说道。 站在她身后的井博义看着她矮胖的背影,点了点头,随后慢慢地往家的方向走去。 站到家门口,井博义举起手想敲门,一下犹豫了。原本衣锦还乡,不用再去军团,他有借口让夫人不再为他担心,如今变成了这样,加上他身上负的伤,他该如何和她开口呢。 他回头望向养马场的方向,希蕾瓦机敏地迅速蹲下身子,没让他看见。 这时“小黑”突然在屋内对着门外“汪汪汪”开始连续的叫唤,井博义忘了,他的马犬早已发现了他。 “爸爸!”刘凝打开门之后,首先认出他并冲过来的是小女儿井音,面对她扑面而来的拥抱,井博义虽然蹲下的有些艰苦和不协调,但憔悴的脸上还是挂满了笑容,将小女孩拥入自己的怀里。 小儿子井迪也跟着跑了过来,他笑嘻嘻地看着妹妹紧紧搂着父亲,“小黑”则兴奋地乱叫,围着他们打转。门旁的夫人刘凝和站在桌后的大儿子井宏,则更多注意到的是父亲用手拄着的那根木杖。 只靠右脚的力气蹲着,井博义显然很吃力,但是他咬紧牙关、面带微笑,不让怀中的女儿感到异样。 “先让你爸爸进来。”妈妈拍了拍小女儿的肩膀,她这才依依不舍地放开自己的父亲,而此时的井博义,右脚已经麻了,虽然他握着木杖的右手用尽全力,抖的很厉害,但仍然无法站起。 刘凝伸手将他扶了起来,她面无表情的脸让井博义感到内疚。 “爸爸。”大儿子井宏这才过来,叫了他,然后接过他的包裹和弓箭。 井博义多想摸摸他的头,井宏正值身体长的最快的时候,一年多不见已完全变了样,头发也剪少了。 “爸爸,你的腿怎么了。”小女儿见父亲拄着拐杖,抬头好奇地问道。 “没事,爸爸打坏人的时候受了点小伤,不用多久就会好的。” “饿吗,我给你做点吃的。” “多做三份。”井博义轻轻地在刘凝耳边说道,刘凝只是迟疑了一下,也没有多问,便转身去准备了,他则继续被井迪和井音簇拥着来到桌边,要他说这次远行路上的各种故事。 刘凝弄好食物后,便催着孩子们上楼睡觉,“你们的爸爸累了,让他吃点东西,不早了,你们也该睡觉了。” 井迪和井音各种依依不舍地看着他们的父亲。 “好了好了,明天也可以继续说,井宏,你带他们上楼去。” 井博义坐在饭桌边,他目送孩子们上楼后,便起身去拿食物。 刘凝很细心,她用一个大盘子将三份量的食物放在了一起,再将三份餐具装在了一个小竹篮里,这样井博义就可以一手拿走。 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井博义点了下头便拿着食物和竹篮走了出去。 刘凝从厨房的窗口望着自己丈夫的背影,从屋子到养马场的距离并不长,但井博义走的很慢,他能感觉到刘凝的目光,他不想让她看出自己跛的有多厉害。 刘凝叹了一口气,她用抹布擦了一下沾满水渍的双手,然后轻轻上楼回了房间。 见井博义拿来了香喷喷的食物,唐文哲和罗平立马从干草堆里跳了起来,跑上前去搭手。 “嫂子的手艺真不错。”“夜莺”尝了一口便称赞了起来,语气中带着感谢,在一旁已经饿得狼吞虎咽的另两人这才反应过来,用还塞着满满食物的嘴笨拙地附和道:“嗯,是,好吃,好吃。” 井博义看着他们,他第一次正眼看了“夜莺”,没有表情,也没有多说什么,便转身离开了。 希蕾瓦抿着嘴细细咀嚼着嘴里的食物,如果是她的丈夫归来时变成了跛子,她的心里也一定不好受。 她的丈夫?“夜莺”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逗得自嘲地笑了,连男人都没有碰过的她哪儿来的丈夫,或许这辈子都不会有。 井博义回到屋里,一楼的蜡烛还燃着,刘凝已经不在,只有“小黑”在客厅一角的窝里闪着两个乌黑的小眼睛看着他,他走过去蹲下摸了摸它的脑袋,马犬闭着眼睛同时蹭向他的手心。 他无法蹲太久,之后便吹灭烛光跟着上了二楼,走到孩子们的房间门口,轻轻地将门推开一丝缝隙,伫立在门口向里望着。 他们还不知道,明天晚上他们将睡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是刚刚回来的父亲为他们擅自做的决定,是他将危险带给了他们。 看着酣睡的孩子,井博义感到心里愧疚,而更让他感到内疚的,还有自己的妻子刘凝。 虽然刘凝对他的决定从来不多过问,只是默默地无私支持,但这更加令井博义觉得亏欠妻子很多。 他和妻子生下井宏后不久,因为一场马瘟,养马场里的马一夜之间全都得了病,两周内便死了,他们因此欠下了马主一大笔债务。妻子想请求她父母的资助,被井博义拒绝了。当时正值征兵,他便去了赤西军服役,用挣来的钱还债,走时他才知道,刘凝刚刚怀上了第二个孩子。 那段时间,妻子和大儿子过得很艰难,因此也养成了井宏独立自主的性格。 但妻子也并未因为这些事责怪过他,之后刘凝的母亲过世,临终前执意要建一座木材厂给他们,井博义便没有阻拦,此后家里的日子才算过的温饱和安定。 刘凝从他们自己的房间走出来,过来伸手安抚着井博义的背脊,然后把他搀扶回卧室。 房内昏暗的烛光下,刘凝为井博义准备着擦洗的清水,女人的举止还是那么贤惠,家里被她打扫地一尘不染。他从侧面看着自己的妻子,岁月虽然在她脸上留下了些许印记,已不再年轻,但面容依然较好,及耳的乌黑短发梳得很亮很顺,皮肤紧致,身材也保持的很匀称,乳、房丰韵、臀部微翘,完全看不出是一个独自经营着一家木材厂的三个孩子的妈妈。 井博义暗暗地深吸一口气,说道:“可能要你和孩子们去别的地方住一段时间。” 说完后,井博义的心“扑通扑通”跳的很忐忑,他在等着刘凝的反应。这个老兵上战场都从不紧张,只有面对自己的妻子会这样。 刘凝毛巾拧了一半,她停住了,水滴顺着指缝流下。 “怎么了?” “原因我暂时不能说,我也要再离开一下,去一次赤西军,然后再回来接你们,去新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 刘凝走过来,把毛巾递给坐在椅子上的井博义。 “我们可以住去我父亲家。” “不行,我需要雷瑞恩来照顾你们,这样才能放心。” 刘凝看着他,井博义拿起毛巾开始擦脸,这时候还是和妻子不要正面对视比较好。 “好吧,什么时候走?” “恐怕,恐怕明天就得上路。” “你擦不干净。”妻子夺过了井博义手上的毛巾,“把衣服解开。”然后开始温柔地亲自帮自己的丈夫擦身。 “城中前几天来人,说你被国王封赏了,他们那儿已经出了昭告,特来通知我。” 井博义点点头,“皇城赏赐了我许多金票,等办完这件事,就带着你和孩子们重新开始,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新地方,接上你父亲一起。” 刘凝用手指抚摸着他胸口前长长的伤疤,心疼地说:“可我不知道,代价竟这么大。” 她将目光移到了井博义的右腿上,说完,一滴珍珠般的泪顺着她的脸颊滑落,打在了井博义的衣服上。 井博义抬手用拇指为她抹去泪痕,揉捏着她乌黑的头发,他们的嘴唇一下就贴在了一起。 刘凝顺着他的脖子吻下去,开始亲吻他的伤疤,然后叉开腿坐到了井博义的身上。 “腿疼么?”刘凝边吻边问道,她尽量踮起自己的脚尖,让重量不要压在井博义的右腿上。 “不疼。”井博义双手搂住妻子,并用左腿将她的臀部顶起,让她紧贴住自己。 虽然井夫人已经最大程度地克制了自己的呻、吟声,但是“夜莺”那异于常人的灵敏耳朵还是听见了,她负责上半夜,唐文哲和罗平早已进入了梦想,睡得犹如死猪。 以前她对男女之间的这种事情最嗤之以鼻,她从小就没少受男人的冷嘲热讽,所以她也从不待见男人这种动物,但今天她居然没有反感,甚至有一瞬间她居然希望那个在呻、吟的女人是自己。 去他的!我这是怎么了?“夜莺”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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