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缘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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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下一站的目的地——昌城 几人又说又笑的继续走着,路上一点也不烦闷。 从他们身后的官道传来“达达”的马蹄声,声音又快又急促,谁赶路赶得这么急?胥维好奇地转头往后看去,见一骑快马疾马而来,后面紧跟着辆双马大车。那单骑冲到他们身旁。 马上的青衣骑士吼了一句:“闪开!”一鞭子便向他们的马上抽过来。马受惊,“嘶……”地长鸣一声,“达达”地在道上乱跑起来,反而阻了身后的大车。胥维赶紧稳住受惊的马,等他们好不容易坐稳了,那跑在前面的骑士见他们的马阻在道上,奔回来,一鞭子又抽过来:“闪开,别阻我家老爷的道!” 呵,好嚣张的恶奴!说时迟,那时快,那抽过来的鞭子被王昌一把抓在手里,稍一用力,马上的青衣男子被他扯下马背,滚到地上,还未站起来,王昌冷哼一声,跃下马车,一句话没说,刀已拔出,架到了一身黄泥的男子脖子上。 “住手!”胥维赶紧出声。没想到身后的大马车里也传来同样的一句话,胥维往马车看去,见大马车里钻出,一个青衣中年人从车上走下来。胥维仔细打量那中年人,见他衣着简单,用料却上乘,看来是有钱人家,否则也养不起这样嚣张的家奴。他身形强壮,年约四旬,留着长须,双目炯炯有神,不怒自威,一看便知道是当过兵的,那威严,那气势,果然不是一般人可比的。马车两旁的侍卫护在他两边,向胥维走来。 “这位公子,不知李某家奴有何得罪之处,要刀兵相见。”中年男子咳嗽了一声,语气不善地望着谈们。 呵,恶人先告状呀?王浩冷笑一声,哼道:“何不让他自己说。” 那青衣男子被王昌的刀架在脖子上,倒也不惧,看了胥维一眼,再看向那中年男子,一脸恭敬地道:“老爷,我心急赶路,所以想让他们让一让。” 这轻描淡写的,胥维淡淡地笑了:“这位老爷,若是你们心急便可以随意抽鞭子打人,再急一点是不是要杀人放火了?” 那中年男子看到王昌手里的马鞭,脸色一沉,喝道:“李纪,跟你说了多少次,你这暴躁脾气要改,总是给我闯祸。” 那青衣男子被这中年人一骂,不敢再说一句,低头不语。那中年人转头道:“这位公子,是李某家奴无礼,你大人大量,莫与他一个下人计较。”呵,还好,是个会做人的,不是一昧护短的主儿。 王昌面无表情地收回钢刀,那青衣男子赶紧从地上爬起来。胥维见王昌一脸不爽,笑了笑,上前道:“王昌,我们把马牵到一边吧,既然这位老爷着急赶路,咱们就让让吧。”要不是看你态度好,老子还让你过? 王昌也不回答,上前牵马,把马停靠到官道边上。胥维转身看向那中年人,笑道:“这位老爷,小弟也有不是之处,若这位青衣大哥没有摔伤,你们就请先赶路吧。” 中年人看着胥维微微一笑,道:“公子通情达礼,李某谢过了。李纪,走吧。”说完,他在爬上了车,那李纪看了我们一眼,想必心中有气,哼了一声,却也不敢多言,翻身上马,往前冲去,身后的大马车也在马夫的驾驶下跟上前去。 见那车队去远了,看向一脸不高兴的王昌,笑着道:“算啦,人家礼貌对我们,我们何必跟他们过不去,大家都是汉人,能让一下就让一下吧。” 他看着我,脸上有了奸诈笑容:“哼,下次那家伙再拿鞭子抽我,我就…” “你就要抓爆他,是不是啊?。”罗耀笑道:“我们也赶路吧。” 黄昏的时候胥维五人赶到了昌城,到城中看起来不错的一家客栈投宿。一进店门,就看到大堂一角的桌子旁边,坐着白天与他们在路上起过纠纷的中年人。两个侍卫站在他身后,那个青衣男子倒是不曾见着。 中年人桌上摆了四五样小菜,却没有酒,想来真是赶路赶得急。见到胥维等人进来,那中年人对他们微微一笑,点了下头。胥维笑着点头示意,与罗耀三人和罗芷欣坐到另一张桌旁,跟小二要了酒菜,吃起来。 一会儿,见之前那青衣男子从客栈外走进来,急冲冲地跑到中年人耳边,说了些那么,那中年人面色骤然一变,呼吸顿时变得急促起来,手紧紧地捂胸口上,青衣男子大惊失色:“老爷,您怎么样了……” 两个侍卫赶紧从随身带的包袱里翻出一个小玉瓶,倒出药丸,塞到那中年人口中,那中年人短短一会儿功夫,已经口唇发青,冷汗直冒,喘得上气不接下气,那药丸塞进嘴里,竟然吞不进去,一口喷了出来。那青衣男子和两个侍卫吓得脸都白了,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大堂里用餐的客人围过去,对那青衣男子道:“赶紧去城中请大夫呀……” 罗耀在一旁道:“他不会是心脏病发吧?我爷爷犯心脏病也是这个样子的。” 那青衣男子奔出客栈,胥维站起来,挤进人群里,突然听到两个侍卫惊慌地哭叫起来:“老爷,老爷死了……” “死了?哪里有那么快?心脏病病发的时候,疼痛起码会持续超过15分钟以上,如果这么短的时间就停止呼吸,应该是呼吸不畅造成的休克。”这时罗耀也站起身来,向着中年人走去。 罗耀蹲下身,试了试中年人的鼻息,果然没有呼吸了,再将手放到心脏处,心脏也停止了跳动。当即不加思索地动手,扯开中年人的领口,让他透气。两个侍卫见状,大惊着扑上来拉着罗耀道:“你要干什么?” “别动,你们还想不想你家老爷醒过来?”罗耀厉声道,那两个侍卫怔了怔,不敢动手拉罗耀了,罗耀伸手在中年人的胸部使劲有规律地按压,然后托起他的下颌,进行人工呼吸,围观的人全都倒抽一口气,“嗡嗡”地窃窃私语,中年人的胸口有了一丝反应,罗耀继续按压,一边对那两个侍卫道:“让围着的人散开一点,让你家老爷好透气。” 胥维等人皆惊:“罗耀,这种绝活你都会,太让人吃惊了。” 罗耀回头看着胥维等人,笑了笑,道:“我爷爷有时也是这个样子的,见多了自然就会啦。” 两个侍卫闻言,赶紧照罗耀的吩咐做,这时那青衣男子带了一个大夫回来,见罗耀正在给中年人做心脏人工起博,怒道:“你想干什么?” 罗耀还来不及回答,只听到那中年人咳了一下,缓缓睁开眼睛,两个侍卫大喜过望,扑上前去扶那中年人坐起来,罗耀松了口气,站起来道:“现在让大夫给看看吧,你们的药现在可以喂给他吃了。” 青衣男子赶紧让大夫前去把脉,围观的人见中年人醒了,惊讶万分,指指点点地望着罗耀,罗耀皱了皱眉,对胥维道:“胥维,我们还是把菜叫到房间吃吧。” 在房里吃饭,众人除罗耀外一脸奸诈的面容,看着罗耀捂住嘴偷笑。 罗耀嗔怒地望了众人一眼,道:“看屁啊,再看一巴煽死你们。” 王浩终于忍不住了,嘲笑道:“罗耀,那人的滋味不错吧,没想到你还好这一口,现在是不是韵味深长啊,哈哈~~~” “啪”的一声,罗耀将筷子砸在了桌子上,“你他妈的,你再说一遍。” 胥维看不下去了,“王浩,别再说罗耀了,人家好歹救了人家一命,如果让你去救他,你能吗?”王浩无语了,报以歉意地看着罗耀。 “行啦,罗耀,不要和这种白痴计较,我真的很欣赏你的放下自己的尊严去救一个不相识的人,我真的是佩服你的。” 罗耀依然低着头,继续扒着碗里的碗,也不夹菜,明显是在气头上。 众人吃饭时再也没发出任何声音。 刚刚吃完饭,有人敲着房门,罗芷欣过去开门,见是那个中年男子的家奴李纪,规规矩矩地站在房门外,对着罗耀恭恭敬敬地躬身行礼道:“少侠,谢谢少侠对我家老爷的救命之恩,之前李纪有得罪少侠的地方,请少侠见谅。” 罗耀道:“你家老爷可好些了?” “已经好多了,我家老爷这是老毛病,大夫说最怕的就是一口气儿缓不过来,刚刚若不是少侠,只怕我家老爷现在……”他住了嘴,眼圈儿有些泛红,这人对外人跋扈,对主子倒挺忠心的。 “你家老爷这病要多休息、少操劳,遇到什么事都不要大喜大怒,否则刚才那种情况很容易又发生。”罗耀道。 “是,大夫也是这样说。我家老爷经常在外征战,所以也不会怎么照顾身体,这病也是一直拖着。”李纪感激地笑了笑,道,“各位少侠,我家老爷想见见你们,本来他该亲自过来道谢的,可是他的身体……” “见我们?”胥维怔了怔,转头看了的罗耀一眼,道:“是罗耀救了他啊,找我们干什么啊?” “各位少侠,我家老爷是有些话想和各位聊聊,交个朋友,顺便好好向这位罗少侠道谢。” “哦,是这样啊。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见着那中年男子,看他的脸色还有些苍白,但已经比刚才在楼下好多了。胥维等人对他施礼,他赶紧道:“各位对李某有救命之恩,岂用如此多礼,请坐。” “老爷子说笑了。”罗耀笑了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是应该的。” “哦?没想到这世上竟然有如此善心之人,李某甚幸啊。”中年人感激道,“大夫说若不是罗少侠施救及时,只怕李某此刻已经魂归西去了。” “老爷见笑了。”罗耀有些汗颜,“是小弟胆大妄为。” “少侠不必过谦,少侠有胆有识、仗义相助,还能蔽弃世俗偏见,李某深感佩服。”中年人笑道: “敢问老爷子尊姓大名。” “鄙人姓李名农。” 胥维一听嘴巴张得大大的,惊讶道:“乞…乞活军首领,李农?” 中年人微微一笑,从目光中显出了一名将军的壮志豪情。 “那是李某以前的事了,且不说这个了。李某还不知各位少侠的大名。” 胥维逐个介绍道:“我叫胥维,这是罗耀、王浩、王昌、罗芷欣。” “好,没想到李某这次出门能遇到各位少侠,真是缘分啊!”李农颇为豪气地笑道,“各位少侠这是准备去哪里啊?” “我们要去邺城。”胥维笑道。 “邺城?”李农微微一笑,拈着胡须道,“去投亲?” “去找个人。”胥维微笑道, “哦?”他点点头,笑道,“李某在邺城也有些人面儿,各位需不需要李某帮忙?” 李农接着说道:“不过最近邺城可是不太平啊,希望各位还要多加小心啊。” “多谢老爷子的关心,我们会照顾好自己的。如果我们有难处的时候定去请老爷子帮忙。”胥维赶紧答应下来,虽然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但想想堂堂乞活军首领,官位也定是不小。 李农笑了笑,从袖子中取出一块玉佩,交到胥维手上:“胥小弟如果你们在邺城遇到困难,可以拿此物到虎啸山庄求助。” 胥维见那玉佩通体青翠,流光溢彩,盈盈欲滴,知道价值不菲,迟疑道:“老爷子,这东西这么贵重……” “只是个信物,没什么打紧。”李农挥挥手,阻止胥维说下去,胥维想了想,笑道:“那小弟谢谢老爷子了。” 次日一早胥维五人起来赶路的时候,发现李农一行的车马已经不见了,想是顾着家里的急事,先行离开了,他们也自行上路。从繁阳出来,总共经过近2个星期风尘仆仆的颠簸,他们终于在这日黄昏,到达了邺城。 邺城是后赵的都城,这里气候干燥、多雨,齐集了来自各国的商贾,繁华昌盛的程度,直逼襄国(原赵国都城,后迁都邺城)。 这里看到不少“外国人”。鲜卑人的服饰色泽艳丽,以红、蓝、黑色居多,男子不像羯人的男子一样留长发,多是短而卷曲的深褐色或深棕色头发,眼睛颜色也多种多样,有黑色、有棕色,有褐色,女子都饰有头冠,垂着长长的珠串,别有一番风情。 氐人的服饰多繁杂厚重,无论男女,都喜欢披一件小斗蓬,前面系上一块大围裙。他们大多高鼻大眼,发色也丰富多彩,金色、黑色、棕色、灰色。 在邺城大部分都是羯人,汉人居少,羯人以繁杂的银饰和绣花衣物为代表,远远听到“丁丁咚咚”的细碎银饰的响声,便知道有羯人走过来了。 初到邺城的几天,胥维每天都带着罗耀他们上街闲逛,一则寻找冉闵,这毕竟是这次的主要任务,二则了熟悉环境,三则打探军情。 (好累啊,本堂主又来求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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