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荆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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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没想到路程比想象中用时少,本以为是要走去的,但是孟飞在一路惊险飙车中,带着一大波虫子步入了荆城。 然后孟飞赶紧找到一个房子躲在里面,外面的虫子大军们,希望它们进不来。 这个房子是在荆城的边缘地带,虽然孟飞要去的地方在荆城的核心,但是孟飞带来的虫子实在是太多了,必须找个地方躲一下,要是再往里面走,不是被虫子吃就是被虫子吃了。 孟飞在这个已经废弃的房子休息了一天,顺便好好洗漱一下。 淇水市离荆城只有开车两个多小时的路程,但是下雨孟飞就耽误了两三天。 这是之后孟飞一口气开车来到了荆城,现在真的是风尘仆仆。在之前跳下去的河边也没有好好洗澡,这个夏天过的,孟飞和妮妮都快馊了。 安安心心睡了一个好觉,孟飞带着妮妮继续向荆城的核心地带走。 荆城有常驻部队在此,孟飞觉得应该是军队把人们保护在一个地方,或者是人们直接躲在家里。孟飞也不知道国家军队到底有没有去设立保护基地,于是孟飞只能去她租的房子那里先看看再说,顺便看看有没有人,来打听一下消息。 “这只虫子是我杀死的,尸体是我的,你不能和我抢!” 孟飞还没有走多久,就听到前面有吵闹声,一口流利的荆城话。 发现有人孟飞也是一喜,先问问荆城的情况。 孟飞带着妮妮赶紧向声音的来源地走去。 “滚开,老子说是我的就是我的,再不放手老子弄死你!” “不放,我父亲快饿死了,必须拿这个换取食物!这本来就是我的,你还给我。” “妈的,给你脸不要脸!” 一声轻脆的“啪”声传来,接着就是一个人倒地的声音。 孟飞走到一个小巷,看见了几个头发染得花花绿绿的杂毛们,还有一个坐在地上衣衫褴褛的小伙子。 此时花花绿绿头发的杂毛手里还抱着一只蝎子的尸体。 什么时候虫子也这么抢手,外面不是还有一大群么。 孟飞当然听到他们的对话,也很诧异有人去抢虫子,能杀死虫子的现在又不是普通人,为何去抢一只虫子的尸体。 其实孟飞自己也没想到,在荆城这种人口过百万的大城市,尽管末日下来死了不少人,但是也有好几十万,这些人吃什么,喝什么,商业早就不流通,现存食物早就在这一两个星期内吃光了,于是有人发现虫子能吃,开始选择吃虫肉度日子了。 但是一群群的虫子谁敢动手,孟飞也是多次九死一生在群虫中,大家只能欺负落单的虫子,而每个人都这样想,落单的虫子能有多少,所以变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 至于为什么大家不一群集合区杀虫子群,那杀虫子群总有一个人在前头走,做先锋吧?谁原意去?谁不知道先锋是必死无疑的,人都是自私的。 但是说孟飞找到这么多食物储存也是他的运气,淇水市的人口本来就不多,更何况孟飞是在淇水市的一个县城,而且他发现储物空间的时间又早,拿这些东西也早。要是现在回去,估计发现淇水市的人也开始吃虫子了,食物已经消耗殆尽了。 “你们这么多人欺负一个人好意思么。”看着这群头发五颜六色的的混混们,孟飞实在提不起好感。 虽然末日打抱不平是个很蠢的行为,但是孟飞的目的也不光是打抱不平,还有看他们不爽和问下情况最重要。 “呦呵,一个小萝莉哎,好久没有尝到女人的滋味了,今天有福了。还有一只熊,从来没吃过熊掌,今天可以尝尝了。”杂毛群中,估计有一个是老大,反正待会必死无疑连盒饭都没有,孟飞也懒得纠结他的名字了。 反正这个杂毛老大是直接无视了孟飞,一脸猪哥相看着妮妮和维尼。 孟飞很生气,妮妮也很生气,维尼更生气。 “大火球。”妮妮扔过去一个普通攻击,没想到那杂毛老大不恐不惧,淡定的用手抓着火球,火球居然对他一点伤害没有。 这…… “还是新进化的人呢,不知道所有角色的技能无法对人类使用吧。用这个对付我,蠢透了。”杂毛老大很藐视的看着孟飞和妮妮。 角色的技能无法对人使用!? 孟飞还真的是第一天知道,因为孟飞不会把这些技能去主动伤害人。 但是这些普通攻击比游戏还厉害,现实中所以物质都能够破坏,怎么会无法伤害人呢,可是妮妮放出的火球,被他接住,还是能够证明这是真的。 杂毛老大知道普通攻击无法伤害人,估计也是自己觉醒了,然后攻击过人,发现无效,才多次试验后确定的。 但是这又怎么样,对于孟飞来说,这不是问题,角色的技能无法伤害人,那自己手中的剑呢。 孟飞为了怕来不及,早就把剑挂在了腰上,这样能够快速做出反应。 孟飞的长剑一闪,直接放了回去。 淡淡的说了一句:“祸从口出。”有些装弊了。 杂毛老大眼中充满愕然,脖颈处突然出现一条红线,一抺鲜血,从红线处喷出,男子眼中的光芒瞬间暗淡下去。 旁边几个杂毛一阵震惊,抄起手上的武器就向孟飞攻击,孟飞三拳两脚就把他们打在地上痛呼,虽然他们都觉醒了力量和速度,但是对于孟飞这种也觉醒的人来说,还是和平常人没什么两样。 孟飞没有觉醒能够一个人打几个,觉醒了,还是能一个人打几个觉醒者。 “小子,你完了,你知不知道我们老大是红狼帮的帮主的小舅子,你等着吧。”几个杂毛忍痛准备逃跑,逃跑前还说几句狠话,这是在作死啊,他们忘记巨熊了么。 维尼之前特别生气,看着孟飞把几个杂毛打倒,杂毛狠话说完,它也走到杂毛们面前,一屁股坐死了一个,然后几巴掌,这些人都被拍死了。 孟飞也没有阻止,末日还留着人渣,这不是浪费粮食么,至于妮妮的眼中,妮妮也习惯了,心理阴影什么的,那是和平年代有的东西。 孟飞准备去拉起那个年轻小伙子,没想到小伙子看都没看孟飞伸出的手,直接趴到虫子的尸体上去,看着他的眼神,孟飞觉得有点夸张,至于么,没人跟你抢。 说实话,孟飞从没想过吃虫子,或许有一天迫于生计必须吃,但是如今他确实不敢吃。 “问你几个问题,虫子就归你,”孟飞懒得和他抢,自己杀死过多少虫子,留下过尸体? 好吧,金色虫子不算。 咦,孟飞突然眼尖看到,这只虫子身上只有一个伤口。平常自己是把虫子打的稀巴烂好么,虫子是有弱点的? 小伙子其实比孟飞大多了。 “好,你问。”小伙子毫不犹豫。 “荆城的情况怎么样?”孟飞最关注的是这个。 “这个就难说了,之前虫灾爆发,铺天盖地的,好多人都死在虫子嘴下,但是虫子也被消灭了不少。人们发现虫子并不是那么强,国家组织了军队和警察去消灭,但是虫子总是天天来,每天都有死人的。 还有就是很多人哄抢食物,现在荆城都没有什么吃的了,大部分人都吃虫子肉,但是也可以拿着虫子,去军队驻扎的地方换取一些食物,很多人都把不能吃的虫子拿去换,好像是他们做研究用的,活的虫子换的更多。”小伙子不知道从哪说起,但是孟飞从他这些话中知道了一些信息。 人们都是分散的,没有孟飞想象的,专门有个大基地驻扎保护。 好吧,孟飞把小说的情景带入了,像小说上说的,军队驻扎保护,是隔绝外面的灾难,丧尸什么的,这些虫子每天铺天盖地从任何一个角落出现,怎么去隔绝?这么多人堆在一起反而更不好保护,所以就没有设立什么专门的基地,倒是可以在那里用虫子换取食物,孟飞觉得这样很对,要是免费的食物,所有人都不思进取了。 既然没有什么基地的说法,孟飞的目标明确了,去她租的房子。 但是那个虫子的弱点是什么,孟飞继续问了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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