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露华春浓·长乐别 第三十二章 魅力无比臭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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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不过,不得不承认,像水凌玉这种双重人格切换自如的演技要命的好的优秀演员,必要的时候还是真的能派得上用场,而且很‘好’用。 自从大家来到了九里桃花源中,便不再记得之前所过的生活。 而水凌玉却宣称自己记得好好的。 时不时便要拉着大家来详细地讲解她之前的生活片段。 曾经有无数个版本留存于世,她本人的身份也换了十七八种了。 而每当大家想起她曾经说的某一个片段,让她回顾一下的时候她总是坐在内室的桌子边,气定神闲地涂着丹蔻。 面对众人的追问,则是淡定地说一句: “怎么想起这个来了?哦,那个事啊。时间太久了我也记不清了,事都过去了该忘就得忘嘛。” 众人气血上涌,暴怒的前兆。 水凌玉连忙解释道: “哎呀,你们别生气嘛。你们看看,现在大家都好好滴生活在这里了,为什么还要死死抓着过去不放呢?这对你们也没有什么好处。人嘛,总要向前看。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何必耿耿于怀呢?你们啊,小小年纪便如此执着于往事,何苦来哉?” 几句话说的姐妹几个都是无言以对。 …… 比如就在刚才,水凌玉在芸娘面前全面开启机智状态,但是出了门立刻切换了迟钝状态,应时,应景。 比如曾经在九里桃花源中,水凌玉曾给慕容越传受过一种大招,也是她自己一直使用的不易乐乎的思维切换大法。 水凌玉当时的描述使用情况是,如果两个男人同时追她,她会用什么本事让他们三个人成为三个十分要好的好朋友,两种人格切换自如。 而就慕容越而言,她的使用效果就会是一边跟一个男人恩恩爱爱,一边跟前一个男人撕逼扯吊,两种情绪切换自如。 水凌玉性格多变,但是善良从来不记仇,因为切换了另一个自己,这事就不记得了。 生气了好哄,人家不用你哄她,人家自己可以哄自己。 圆滑不事故,聪明不精明。 不怕吃亏,不愿争抢,不近功利,又有赤子之心,人缘好到爆棚。 这样的师姐闺蜜,你值得拥有。 水凌玉表面就是这样,但是内心深处却把好多东西给深深滴埋藏了。 其实在水凌玉心里身处藏着很多黑暗往事,但是人家不说,你也一辈子不会知道。 …… 就在慕容越和水凌玉在芸娘办公大楼唇枪舌剑的时候,小木屋里却是一片和谐温馨的气氛。 吃货林林把头发一如既往地坨在头顶,此时正露着白花花的大腿,把碍事的鹅黄色长裙子豪放地系在腰上。 大幅度地摇摆着身体,摆出一个个夸张的造型,细看才知道,她正得意洋洋地跳她的成名曲,扭腰舞。 一边的宝儿和白歌两个人正坐在菱花妆镜前面的梳妆台边,托着一个精致的小盒子,研究着胭脂香粉,看她们的样子,大体是在研究什么。 看见水凌玉和慕容越一回来,众人都紧忙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问情况如何。 水凌玉含笑不语,慕容越拎起精致的茶壶,仰头灌了一口,神秘兮兮地说了起来。 四个小脑袋挤在一起,听着慕容越比比划划。 每个人的脸上又有洋溢着大干一场的自信,对于这个时代,改革突进,马上就要开始了。 山下的世界,接招吧! …… 第二天一大早上早起,大家就都开始按部就班地忙碌了起来。 水凌玉早早就跑去了乐坊那边找那些弹琴吹箫敲鼓拉琴的配乐师傅们讨论曲子去了。 颜宝儿则是抱着一大堆发饰额饰金钗步摇去前殿找那些负责梳洗的丫鬟嬷嬷们研究发型了。 剩下的白歌,就在小木屋的矮几上手捏着毛笔,十分不熟练地描画着现代的衣服款式,等过两天出去找云妆阁的老板娘要衣服样子。 慕容越和金林林则是收拾了行装,从醉红楼后院的角门出去,去街上采买需要的东西。 原本采买任务只交给了慕容越一个人,但是金琳琳听说要去逛街,自然自告奋勇地要加入逛街队伍。 一出醉红楼后院角门的大门,金林林就像个打开了新世界大门的小孩子一样,彻底放飞了自我。 对什么都好奇,看什么都新鲜。 东也要看看,西也要摸摸。 一会几步窜到了前面的人群里不见了,一会又飞快地从另一边跑了回来。 见她这样折腾了几次,慕容越的脸讯速地黑了起来。 我去,这金琳琳是谁家扔出来的的人来疯啊! 慕容越忍无可忍地吼道: “没逛过街吗,大姐?别给我丢脸好不好?” 金琳琳仰着脸理直气壮地吼回去: “真没逛过街啊!不行吗!” 随着城门外的农户和商贾不断进入,大街上此时已经逐渐喧闹了起来,各式商贩的叫卖吆喝声,各式店铺的招呼接待声,响成一片。 金林林欢欣鼓舞地穿梭其中,挂一脸傻笑,跑来跑去,绕来绕去。 吓的慕容越恨不得买条狗链子牵着她,不然真怕她跑丢了。 不过金琳琳这货却不是毫无章法的乱逛,人家也是有目的的。 每次绕一圈回来,手中总是多了几样小吃,拿回来的吃的越来越多,倒也没把她自己弄丢了。 就这样,还没走几条街,金林林就把自己成功打扮成了一尊移动的货架子。 手中腰上脖子上,挂的吃食可是攒了不少。 造型独特的糖人面人、晶莹剔透的冰糖葫芦,热气腾腾的珍珠肉馅包子,油光铮亮的一品素炸丸子,甜腻腻的蜜香蜜制坚果,细看居然还有晒成干的五香肉块。 慕容越无奈地摇摇头,扶额叹息。 早知道这样,出来就该为金琳琳叫一辆马车。 继续向前走去,慕容越看着手中攥着几大把柔顺垂亮的银色丝线。 低头沉思了一片刻,转身走进身边的一家名为“千彩轩”的店铺。 是一家染色坊。 上午的这个时候,相比这条街上的其他店铺,这家店里的人很少。 店掌柜的戴着一副圆边的眼镜,专心致志地低着头,噼里啪啦地打着桌子上的一个木制的大算盘,不时提笔思考一下,在账本上写了几个字。 柜台外面的伙计则是安静地抱着一匹鲜亮的布料卷,匆匆走向后殿。 慕容越站在门口迟疑了一下,这才迈步走了进来。 掌柜的看见有顾客进来,连忙便放了笔,扶了扶眼镜,朗声问道: “这位姑娘,可是来取布的?” 说着,隔着眼镜,开始上下打量着慕容越。 今天的慕容越穿得极为素净,一身单色的裙装不俗不雅。 精巧的裹胸,上衣外面简单滴着了一件透亮的紫纱外披。 过腰的长发梳了个简单的青萝髻,只用了一根金步摇别在脑后做装饰。 这样的妆容,无论怎么打扮也都是美的。 在玄荒这个时代,女子的发型发式比较新颖独特,年轻女子都是头顶发髻脑后散发,上了年纪的女子则是一律盘发。 再加上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森严,年轻的丫鬟奴仆则要梳双丫髻,双挂髻,或者是双平髻,配上绒花通草。 平民人家的女子头上允许带玉质的发饰,稍微有身份点儿的女子允许佩戴银饰,皇族允许佩戴金饰。 像慕容越这样的,一个简单的青萝髻配上一根玉钗一眼可以看得出来,是个年少的平民姑娘。 满头除了玉钗只有一根银步摇,未免太过寒酸。 掌柜上下打量了一番之后,还是看不出慕容越的身份。 最后,掌柜的只能把目光落在了慕容越手中拿着的丝线上。 看到这一把丝线,掌柜的立刻站起来。 目不转睛地盯着慕容越手里的丝线,疑惑地问道: “姑娘莫不是要染这丝线?” 慕容越思考了一下,笑了,点了点头,轻声说: “这个丝线,这个……” 掌柜的看到慕容越吞吞吐吐的样子,似乎是并不太懂这丝线,了然一笑,朗声道: “明秋蚕丝。这可是我们越国南地昌州的特产啊。明秋蚕长自明秋山下,终身以明秋树的树叶为食。这种蚕虫数量稀少,极其珍贵。其吐出的丝质柔滑垂顺,独立成根不易粘黏而且丝体粗实,若纺成衣物可是清凉避暑的佳品啊。” 听着掌柜滔滔不绝的道来,慕容越心中满意的很,果然自己没找错东西。 这几个独特的属性,刚好用来制作假发。 跑了大半个街市,终于在那家丝织品店里跟老板娘说清楚了假发的这个东西,现在需要的是染色。 等店老板说完,慕容越一笑: “老板,我需要把这种丝染成不同颜色。” 颜宝儿说道:“去提钱看下一张,爱吃醋的凤凰。公主皓等你哦。” 说着,把手中的丝线递到了掌柜的手中,请掌柜的仔细查看。 掌柜接过慕容越手中的丝,细细地翻看了起来。 一边看,一边点头,随后,信心十足滴说: “好,姑娘这边请,把要染的颜色跟我说一下,三天后便可来拿货。如果不方便的话,还可以着人叫我的伙计送到您府上。” 慕容越点头上前,随着掌柜走进后殿。 然而这边,在门口的一把椅子上坐着埋头啃鸡爪子的金林林不耐烦地回头瞄了慕容越一眼,转头把眼光放向了对面街边不远的一个小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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