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渔家傲 第四十一章四面边声连角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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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一位面色黝黑的强壮汉子,傻呵呵的在一群人羡慕的目光中走了出来。
“刘希尧,你这次带领一百人前去炸门有没有把握?”
卢象升回头看着他问道。
“没问题,我在打下永平之后,练习过,现在是百发百中。”
刘希尧拍着胸膛,作着保证。
机会从来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这句话大多数时候不会有错。
在打下永平之后,刘希尧就觉得用炸药包炸城头以后会成为攻城的另一个手段,在别人还在休息的时候,他自己则是找了一块麻布,往里面填装相同重量的湿土,进行一遍又一遍的联系。
而曾经一同作为百人死士,其中只有三十几人觉得这个办法不错,跟着效仿。
此次被派去执行攻城任务的先锋,又一次落在了他们的都上。
能够作为死士的人,都是一些见惯生死,打仗不要命的一些狂徒,只知道先攻的时候,只要活下来,就会分到一百两银子的奖赏。
可这一次听到刘希尧居然精要被任命为百夫长,这些亡命徒忽然发现,自己似乎也应该努力一把,往后也好讨个婆姨,传宗接代。
有了重赏,勇夫也就随之而出。
在没有多少学问的庄稼汉严重,当兵打仗就是为了吃口饱饭,此时已经上升到原来真的可以做官上面了。
很快以刘希尧为首的一群人,换上了一身破破烂烂的以上,不管从哪个角度去看,都像是城墙根上那一伙人中的一员。
“不错,弄得挺像,你小子,把你派出去炸城门可是屈才了,要是这次能够活着回来,我想要你给我来当参谋。”
孙传庭喜欢会动脑子的人,武力,勇猛这些队伍中从来不缺,而一个队伍之中最不可缺少的就是聪明人的建议。
和卢象升他们的队伍汇合之后,他自己也有样学样的弄了个参谋部,只可惜手下多事打仗不要命的猛士,跳来跳去居然一个合适的都没有。
“你想多了,我的参谋部还缺人呢,洪承畴哪里的人挺多的,你要是不怕被打,可以向他要人。”
卢象升一口拒绝掉,这种人才,那都缺,可不能真的一时大意把人给放跑了。
孙传庭则是郁闷的摸了摸肩膀,还记得一个月前,他就开始惦记洪承畴的参谋和传令兵了,还没等他下手抢人,就被洪承畴拉倒练兵场上打了一架。
看不出洪承畴一个文弱书生的样子,下手也是在是太狠了。
“还是算了,到时候找到皇上,让他给我弄两个。”
孙传庭连连摇头,一旁的卢象升一翻白眼不在搭理他,接着给刘希尧多嘱咐了几句,就看着他们带着四个炸药包,往城门口出走去。
不叫意外的就是,随着刘希尧也是接近城门口,身边围上来的人就也多,而这些人都看着刘希尧他们带着的包裹,还以为里面装的都是从外面找到的吃食呢。
眼看着这些饥民,一个个眼珠子发红的盯着他怀里的炸药包。
刘希尧心里一阵惊慌,这种事情他可是见过的,饿红了眼的人,可不管你是谁,只要能吃,谁挡着,那就是谁的敌人。
他曾经也是这样的一群人中的一员,自然更加知道这些人想的是什么。
可自己手里的包裹是会爆炸的,而此时离着城门还有很远的距离,若是被这群饥民抢了去,那就真的坏事了。
在最开始商量的就是,为了避免伤了这些百姓。
可现在看来,这哪还是人,分明是一个个嗜人而嚼猛兽。
饿疯了的人就是如此。
远处的卢象升看着围上去的人越来越对,皱眉道:“被发现了?建奴们在这些人中安排的有内应?”
由于距离太远,只能看到一团乱象。
“不像,不过要是咱们不出手的话,刘希尧他们或许会被人撕成碎片。”
孙传庭凭着经验,看出了一点端貌,面沉如水的说道。
“罢了,人算不如天算,立刻攻城。”
卢象升在孙传庭的提醒下,也见到事情不对。
“嗯,传令兵,下命令攻城。”
滦州城头上的人,哈哈大笑的看着城门底下,平时他们最喜欢做的就是,把吃剩下的肉骨头从城头上扔下去。
然后看着那些被饿的两眼发绿的人,为了一根骨头打架。
不死上两三个,都不算精彩。
只是今天的好戏有些意外而已,县里还想着,出去找食物回来的这些人也是真蠢,吃不完也可以在外面藏起来吗。
带回来难道是为了都大爷们高兴?
有两三位相熟的赌徒,正打算押注,看看这一次会死几个人的时候。
忽然抬眼看向远处,密密麻麻的一圈人正在悄无声息的往过来跑。
而且每一个人都拿着一根木关,只是看其装扮都几乎一模一样,似乎和大明的官兵差不多。
‘官兵’二字在脑子里伊山,猛然炸响。
其中一人结结巴巴的喊道:“官···,大明,敌人来了。”
连说了几次都没有找准词汇,最后紧张之下,尖锐的喊道‘敌人来了’,才完整的把话说完。
刺耳的声音从城头传到了城下。
正在争夺包裹的一群人,茫然的转头四顾,随即外围的那些人就看到了一群官兵跑了归来。
这些经历过兵灾的人,对于食物的渴望,都没有对兵匪的恐惧大,立刻一哄而散。
渐渐地被围在中央的刘希尧他们也获得了暂时的喘息。
刘希尧感觉,对付这些抢他包裹的人,简直比他上去和人拼命都累。
“快,散开,找准位置就点火扔出去。”
刘希尧抬头看了一下城头,估摸着这些人应该聚集在那个位置。
迅速的爱拍下去,他自己则带着炸药包,冲到了城门口。
同样的手法,同样的方式。
只是曾经的两声巨响,换成了三声巨响。
巨大的响声,让那些本来还抢过包裹的人,一个个惊得面如土色,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自以为是藏着食物的包裹,居然能够爆炸。
一瞬间惊慌逃命,恐惧嘶喊的人,都远离了城门口。
于此同时。
滦州城内阿巴泰正在接见吴三桂秘密派来的亲卫。
“你是说,你家总兵愿意投降?”
“是的大人,开平的地方太小了,而我们的人马又太多,粮食不够用了。”
这名亲兵故作沉静的陈述道。
投降是迫不得已的事情,也是现在唯一的出路。
兵败山海关本就是大罪,可这些大罪本是和他们这些小兵没有关系的,而有关系的却是开平的粮食不够吃了。
这名亲兵想起在开平管粮的粮务官,心里就是火大。
谁能想到,一次喝醉酒,粮仓里的粮食就被一把火烧了一干二净。
行军打仗,若是没有了粮食,会怎么样,谁也不敢去想。
“那么我该如何信你的话呢?”
阿巴泰翻转着火架上的烤羊腿,一边用到死划着口子,一边往上面撒着细盐,头也不抬得问道。
亲兵闻着诱人的香气,暗地里吞咽了好几口口水,打起精神道:“明天早上,我家总兵大人会打开城门,到时候你派人进去查看一番就知道了。”
“明天吗?为什么不是今天?”
阿巴泰今天本来是要巡城,若不是来了稀客,他也不舍得烧烤一只羊腿来待客。
不是他好客,而是来人带给他的消息,值得一只羊腿的价值。
“今天也不是不行。”
亲兵艰难的挪开盯在羊腿上的目光,他怕看得时间久了,自己的肚子会叫。
然而很多时候,就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刚想到这里,肚子就不争气的“咕咕”乱叫。
阿巴泰炸了眨眼,刚要用刀子割下一块肉的时候,只听到“轰”的一声巨响,震得房梁上的尘土“簌簌”落下。
一只烤的金黄的羊腿上,立刻就多撒了一点作料。
阿巴泰黑着脸,还没来的及叫自己的亲兵护卫,就又听到了接二连三你的巨响。
霍得站了起来,走出门去看向爆炸兴起的方向。
他不是德格类,滦州也没有那个手下,敢于不经他同意就随意的开炮的。
“立刻召集人前去守城。”
“嗻。”
说着就转身进了里屋,在另一位亲卫的帮助下披挂,带刀。
一群人簇拥着他走上了接头,而那名吴三桂前来和谈的亲兵,则是仿佛被人遗忘了一般。
看了看外面,又看了看那只烤羊腿,一跺脚也跟了上去。
匆匆的走过了两条街,就见到一群溃兵惊慌失措的逃了回来。
其中一位百夫长,见到阿巴泰立刻就仿佛找到了主心骨,惊慌的神情收敛矣尽。
“说,前面怎么回事?”
阿巴泰停下脚步问道。
“城破了,明军打过来了,咱们的人根本就守不住。”
百夫长说起战事,脸色就开始漏出了恐惧。
一声巨响,城门就破了,再一声巨响,城头的好几位百夫长就成了肉泥。
这是上天在惩罚他们,惩罚他们攻打大明,还杀了不少人。
他找不出还有什么理由,天雷会劈在他们的头上。
“刚刚的爆炸,又是怎么回事?”
“那是天雷,大明的军队都是雷神,天雷劈下来,已经死了还极为百夫长了。”
在这名百夫长说话的档口,又是一声闷雷传来。
随着雷声消失,就是一连串的哀嚎声,就像他们在长白山捕获猎物时,遇到掉入陷阱中的猎物的哀鸣声一样惨烈。
只不过那时他们是收获的喜悦,而此时却是给他们带来痛苦的死亡低语。
“混账东西,哪来的天雷,我看你是被吓破胆子了。”
阿巴泰一脚踢开挡路百夫长,带着手下赶赴战场。
城门的居高点已经被刘希尧他们控制住了。
源源不断进城的士兵们,也都相互照应着,走上了城墙,没有什么地方,比城墙更适合他们射击。
居高临下,只要有人露头,就是一枪。
不管打到没打到,这些露头的人听到枪声都会缩回去。
这种应激反应,是许多人用生命换来的经验。
而那些人也是整个队伍中最勇猛的战士。
可在这个地方,在这种古怪的枪声中,勇猛就意味着死亡,没有谁能够例外。
缺少了骑兵的威慑,打巷战从来都不是建奴们的强项,更何况武器还很简陋。
阿巴泰还没有看到敌人,只是转过了一个墙角,就看到他的勇士从屋顶上甩了下来,手上的弓箭也散落在了地上。
阿巴泰认识这个人,这人是蒙古八旗中的射雕者,也就是哲别。
论射箭,他手下的满人,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可此时却是一箭都没有射出,就从屋顶的隐蔽位置死掉了。
伤口是一个很小的窟窿,从眼窝一下子穿到脑后。
他上前翻看了此人全身的伤口,也只看到了这一个地方。
“是火枪的弹丸所伤。”
一名亲兵很有经验的说道。
“喜峰口的明军来了,也只有那个地方的明军,才能有着和么厉害的火枪。”
阿巴泰只要一想到那个地方,短短的半个时辰,就消耗掉了杜度的十分之一人马,心里就一阵憋屈。
他们的勇士是很厉害,可走不到敌人的身边,递不出刀子就是死的毫无价值。
“通知会射箭的立刻集合,不要让比的勇士,在上前送死了。”
远程的射击,只有远程的手段才能对付。
阿巴泰没想过自己会身先士卒,毕竟已经有过经检表明,铠甲也是防不住这些火枪手的。
“另外派人东城出去像大汗汇报,就说永平丢了,滦州也将不保。”
撤退的话,他没有说,他相信皇太极能够做好这些事情,也能够顺利的带着他们的子民出关。
孙传庭站在城墙上,收起冒烟的火枪。
刚刚一枪就干掉了那位已经杀了他三名火枪兵手下的弓箭手。
放枪和用火铳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似乎只有火枪才是男人最喜欢的兵器一样。
“刚刚有一位身穿铠甲的人,在那个位置出现过。”
“你确定?”
“确定。”
“嘿嘿,咱们的功勋来了,给我和玉米棒子,还有火力掩护我。”
刘希尧抱着三枚手榴弹,从城墙上溜了下来。
另一边的卢象升看到这个鬼鬼祟祟的人,心头一阵无语,他就不明白,看着憨厚老实的人,怎么花招就那么多呢?
“加大火力,给刘希尧打掩护。”
卢象升大声的吼道。
四面都是火枪声,指挥的人若是嗓子不行,还真就麻瓜了。
刘希尧回头向着卢象升嘿嘿一笑。
他已经有点喜欢当兵了,除了能吃饱肚子和当官之外,这里的兄弟们,可不是他曾经的农民军能比的了得。
那时候若是谁敢把自己的后背让给别人保护,肯定是脑子被驴给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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