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野生血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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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东财区商业街并不远,开车近十分钟就到了。
叶秋刚下车,大老远就看见高慕容了。
没办法,她那辆车以及她的长相实在太引人注目,偷拍狗一堆。
“亲爱哒,你可算来啦。”
叶秋还没走过去,高慕容却是踱步走来,亲昵的挽住了叶秋的手,恩爱非常。
这一幕,将不少男同胞刺激了个遍,杀叶秋的心都有了。
叶秋无语凝噎。
好家伙!
这是故意拿自己当挡箭牌,反击那些赤果果的眼光!
“叶神医,那我就不打扰您们的约会了,再见。”
司机也没料到叶秋的女朋友这么漂亮,艳羡了一眼,礼貌辞别。
“好,辛苦了。”
叶秋道了一声谢,目送着司机驾车离去。
“走走走,赶紧吃饭去,我都饿死了。”高慕容挥舞着小拳拳,还摸了摸自己的腹部。
这个举动,更让那些狼性们心碎。
完了!
这位女神明显在告诉别人,她有种了!
唉,这么大的白菜,竟然被一只猪供的这么深。
嘤嘤嘤!
哭唧唧!
没爱了!
叶秋若是知道这些人的想法,怕是得当场倒吐一口血来。
这是什么过分解读?
面对着一群人的嫉妒目光,叶秋下意识想要从高慕容的手中抽身而出,但高慕容却挽的越来越紧。
大眼睛紧紧贴着他的手臂,让他手都软了。
唉,算了吧,毁灭吧!
叶秋表示自己累了。
路过一家药店时,他眉头一皱,脚步突然一停。
扭头看去,这家药店叫做健康药店,今天是会员日,有特别活动,所以围了很多人,排着队等待参加活动。
“叶秋,你怎么了?”高慕容见他神色不对劲,好奇的问道。
“我感觉这里面有好东西,你等下。”
叶秋眉头一挑,实话实说。
他刚刚察觉到从药店里面传出了一股很强烈的灵性,这种灵性应该是出自哪一株活了有数百年的药材。
可是任凭叶秋走入药店,里里外外看了三圈,也没有看出哪株植物特别有灵性。
药店里药味弥漫,他嗅觉全开,闻了又闻,差点被呛到。
叶秋眯起眼睛,将嗅觉减弱,疑惑不已。
“这是怎么回事儿呢?我刚刚确实感觉到了灵植的气息,怎么会没有了呢?”
正在叶秋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那刚刚消失不见的灵气又一次冒了出来,而且越来越浓郁了!
叶秋不敢怠慢,赶紧闭上眼睛仔细地感受了一下。
确定了!
在东南方向!
锁定位置之后,叶秋一路跌跌撞撞地推开人群,顺着东南方走了过去。
高慕容在后面目睹此幕,一路尾随。
越靠近药店的后门,灵性就越强。
没错了,就在这儿!
叶秋走到后门,正巧碰到一跛脚老汉走进来。
这老汉身上的蓝色外套已经洗得有些发白,带着套袖,手上提着个大竹筐。
竹筐里头放着不少新鲜的植物,根上还带着泥土,应该是刚从山上挖下来不久的。
因为里面的植物没有经过处理,所以闻上去有些土腥味儿,再加上老汉一腿的泥,不少顾客都向他投去了嫌弃的目光,躲他躲得远远的,生怕身上沾了土。
可是叶秋看到这老汉之后,却是眼前一亮。
他三步并成,两步走了过去,正要打个招呼,药店的店员就已经在他之前拦住了这位老汉。
“大爷,有什么事吗?”
店员把老汉挡在了门口,不想让他继续往里面走。
老汉停下了脚步,怯怯地说道:“你们药店收不收药材啊?是我刚从山上挖下来的,要看看吗?”
店员听完之后,连连摆手说道:“大爷,你这药材闻着这么刺鼻,还没处理过吧?我们药店虽然收药材,但是不收这种,你拿回去洗干净,弄好了再给我们送来吧。”
那老汉听了这话,有些为难地说道:“小伙子,这药材我也不好随便处理,这夏枯草可新鲜了,你们用水冲一下,到时候......”
“行了行了,大爷你别废话了,我们开药店的难道还要你教啊?”
老汉话刚说到一半,就被另一位店员给打断了,他朝先前的店员挥了挥手说道:“你去忙吧,这老头儿交给我来处理。”
“行吧,那你客气点。”
那店员嘱咐了一句,便继续去招呼客人了。
新过来的这个店员是个小年轻,还不等老汉开口就直接说道:“老头儿,我们这不收你这样的药材,你走吧。”
“都......都不收吗?我这里不光有夏枯草,还有土茯苓,还有......”
“我说老头,你是听不懂人话吗?给你说了不收,你还磨叽什么呀?”
这小年轻态度一点都不好,抱着肩膀,单手划着手机,连一个眼神都不愿意给老汉。
老汉有些着急,把竹筐又往前送了送。
“可是我看你们外面说要收购......”
“拿走拿走,外面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你咋这么磨叽?”
竹筐里的土腥气让这个年轻人变得更加暴躁,把手机往口袋里一放,就要把老汉推出去。
先前那个店员看到了这个年轻人的态度,微微皱起了眉头,但终究也没有多说什么。
这个年轻人是店长的外甥,他可不敢说人家。
真是可怜了这老汉,要白跑一趟了。
“诶......”
老汉本就跛脚,被年轻人这么一推,一个踉跄差点摔倒,还好及时扶住了门框。
年轻人一看自己差点惹祸,赶紧收回了手。
“这是你自己摔的,可不许碰瓷!”
“我没有要怪你的意思,我再问你一句,野生的血参你们收不收?”
那老汉稳住脚步之后,把手伸进竹筐之中,从里面抽出了一个蓝布包。
把竹筐放在地上,哆哆嗦嗦地把蓝布包给解开了。
蓝布包里放着的,便是两根手指粗细的野生血参。
叶秋一看到这血参,立刻眼前一亮。
是了!
灵气就是从这上面来的!
别看这血参又细又小,可这东西的生长周期比人参还要长,生长的时候总是先扎根,后长茎。
老汉手上的这颗根须粗壮,少说也得有几百年了!
怪不得已经长出灵性来了!
这可是好东西!
不光上面的茎有着治疗的奇效,就连下面的根也同样对于治疗顽疾有着奇效!
高慕容久找不到的千年野山参,完全可以用此物代替。
血参难以培育,野生的就更少。
老汉应该是比较有经验的,竟然能一点根须都不划破,完完整整的带过来。
这么好的品相拿出去拍卖的话,没有百万绝对买不下来!
那些有钱人最惜命了!
若是能把这野生血参买到手,转手出去保管赚大钱!
不光叶秋讶异,就连那个吊儿郎当的年轻人,在听说老汉拿出来的东西是野生血参之后,神经也立刻大变。
血参,滋补佳品,可治心腹邪气等疾,清瘀血内滞,止烦满益气,去瘀积而烦满愈,正气复。
野生血参则更为稀少,药效比人工培育出来的要强数倍不止,通经络,治疝痛,活血散瘀,调节气血,可以强心健神。
一直都是有钱人,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汉和贵妇们求之不得的圣品灵药。
如今野生血参越来越少见,别说有两根手指粗细,就算只有小拇指那么粗的,也能卖上个几万块,属于市无二价,千金难求的宝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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