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去、去、去上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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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清明前,张妈妈会去菜市场,找到价格很便宜的田螺买上几斤。把买回的田螺放在清水里养几天,每日换水时滴上几滴香油,待肚里的杂质吐净后,就用老虎钳子把田螺屁股夹掉。到了烧田螺的那天,总是张不伦兄弟俩相当高兴的日子。每次等到锅内油烧至七成热时候,张妈妈会先放入葱、姜、大蒜瓣、辣椒爆香,当她把螺蛳倒入热锅那一刹那,就会听到跐溜一声,然后带着各种葱姜蒜花椒大料的香气会迅速在家中弥漫开来。快速翻炒后再放入料酒、酱油炒匀,听着铲子在锅里扒拉的声音,美味就这么一点一点地做成了。张妈妈烧这道菜好吃是有秘诀的,辣椒比例拿捏得恰到好处,既能去掉腥气又不会盖住螺蛳的鲜味,一大盆螺蛳上桌,总是会让张不伦兄弟俩埋头苦干到不想去看电视的地步。。 夏天炎热,家里有时会买上几个西瓜。西瓜吃完后张妈妈会用小勺将红瓤一点点挖干净,然后把西瓜皮洗净加工成薄片或细丝,再放入大玻璃瓶中用佐料腌制。夏日晚上一家人喝粥的时候,将腌好的的西瓜皮淋上麻油,伴着稀饭尝上一口,咸嫩脆香。 夏秋交汇时节,张不伦兄弟俩如果想吃到张妈妈的另一道经典拿手菜,往往是需要碰运气的,因为这道菜的食材常常时有时无。每次去菜场买菜的时候,偶尔在菜场角落里会碰到两三个鬼鬼祟祟之人,一脸紧张,东瞅西望。见到有人来便会上前低声询问:“有田鸡要吗?”如遇到有人想买就鬼头鬼脑带到僻静处,拿出藏于从外衣之中的一长串雪白扒了皮的田鸡赶紧成交。价格也不贵,也就是几毛钱的样子。当然,卖田鸡的人并不是天天都会遇到,干这个是有风险的,在那个时候这个事情被抓到了必会受到严重处罚。因此,倘若看见有穿着蓝色上衣带着红袖章的人,还未等对方一声断喝:“干什么的?”卖田鸡的人往往步如流星转身溜得比兔子还快,慌不择路的时分有时连手中的田鸡也会弃之于地。 回到家中,张妈妈把田鸡清理干净,将切好的姜丝,蒜片、红辣椒等等佐料放进油锅炒香,再放入田鸡翻炒至两面金黄,然后加入盐、糖,酱油,味精,倒进差不多淹没田鸡的水,盖上锅盖焖上一会后起锅,一道色红芡亮,味咸鲜香,香气扑鼻的红烧田鸡就此出锅。每次张妈妈做这道菜,张不伦与金小宝必在一旁现场观摩,馋涎欲滴盼着赶紧能一饱口福。 红烧田鸡的美味让张不伦和金小宝每次都吃得喜笑颜开,在田鸡慢慢见底后还会用筷子在盘里汤汁中反反复复寻找,总盼望着奇迹出现,看能不能找到被遗漏的一些田鸡腿,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有一次在吃这道菜的时候,向来彬彬有礼,热情好客的金小宝甚至不惜和来家中做客的小客人当场翻脸。 厂里档案室的汪阿姨周末常常会带她的儿子朱可为来张不伦家长玩,有一天运气不错,让张妈妈买到了田鸡。中午时分,张妈妈大显身手,很是做了几个菜,等到压轴大菜红烧田鸡热气腾腾摆到桌上,刚刚还在说说笑笑的三个小朋友立刻默不作声,埋头大快朵颐起来。 几番扒拉之后,金小宝发觉抢不过朱可为,气得把筷子往桌上一掼,小嘴一嘟:“你怎么那么会吃啊,光吃腿不吃身子!”当时就把朱可为羞得不行。 朱可为大学毕业后去了澳大利亚,与张不兄弟偶尔相逢必会聊及此事,总是悠悠感叹:“那才是童年的味道!” 张不伦的印象中张妈妈不仅厨艺很好,而且善于运用各种便宜食材进行合理搭配。有一年冬天,大雪封路,供应的各种肉食蔬菜运不到厂区这边,即便遇上零星小贩手中有菜也是价格高得出奇。结果张妈妈愣是用家里仅剩的一点猪肉,加上萝卜,白菜,豆腐果等等,再配上海带丝汤料,变着花样做出了好几个花样的火锅,一家人吃的有滋有味,一直撑到一周后菜市场恢复正常。 上了二年级的张不伦已经认识不少字了,特别喜欢看书,家中的小人书早已翻来倒去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于是每个学期拿到新语文课本第一时间就会迫不及待地翻来翻去找故事看,王二小,小英雄雨来,雷锋,列宁,看得津津有味,可惜课本上故事是不多并且都很简单,不一会就看完了,弄得张不伦很不尽兴。 见儿子这么喜欢看书,张妈妈一咬牙,给他定了全年的《儿童文学》。于是张不伦的春天来了,每期一到,连作业都不想写,匆匆一口气读完,读到精彩处自己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见此情形的金小宝那时必会上前,缠着哥哥给他讲书中的故事。张不伦最喜欢的是两个叫舒克和贝塔的小老鼠,一个开飞机,一个开坦克,还有一对叫皮皮鲁和鲁西西的兄妹,每期故事都相当精彩和并且过程结局都出乎他的意料。因为是连载,每集读完后就眼巴巴盼着下一期赶紧到来。写这些故事的作者郑渊洁好几年后自己也办了个杂志,叫《童话大王》。 到了周末,和以往一样,有时张爸爸张妈妈会骑着自行车带张不伦兄弟去逍遥津和包河公园玩,吃过饭常会去新华书店,帮张不伦买一些课外书,如《365夜》,《一千零一夜》,《上下五千年》之类。但是家中没矿,每次只允许买一本。因此张不伦到了家,常常在一口气读完之后,又会陷入书荒的无聊境地。 于是他就盼望着假期的到来。 每个寒暑假,张不伦都会去外婆家住上一段时间,那时张妈妈还会给他一些零用钱。一进外婆家放下书包,张不伦便会向附近电机厂方向的大路边急匆匆地跑去,因为那里经常会有人在摆小人书摊。租金很便宜,书也很多,五分钱随便你看,不管多长时间。张不伦每次一个下午都会看上十几本,然后在一片夕阳下恋恋不舍地回家。 张不伦喜欢回外婆家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的舅舅金队长,年轻的金队长那时已经参加工作并且在单位混得不错,口袋里有不少钞票,颇有些先富起来的人样子。于是常常会带张不伦下馆子去吃一些好吃的,此外只要听左邻右舍说哪有好看的电影,无论远近必定拉着张不伦一起兴冲冲而去。有一次,还真的赶上了一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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