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书中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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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卢飞赶到深圳时,手机批发市场刚刚营业。 有了上次的拿货经验,这次省时省力,该预定的预定,该现场拿的现场拿。 把现场拿的先放到预定处,只等走的时候一起打包走人。 上次因为时间不够用回得急,还有几个地方没考察,这次可以一并考察考察了。 中午11点左右,卢飞布置完基本工作,开始考察。 忽然收到莫清瑶的短信: 三星A288和A188这两款机,如有翻新,可拿货,今天已有几个人问。市场人多,注意安全,早点回来。 莫清瑶只有初中文化,但这短信的余味卢飞是品得出的: 开头省去了称呼,没了生疏感;提醒他注意安全,这是妻子的义务;早点回来,既是从生意上考虑,也是对他的挂念。 和莫清瑶还未熟稔到没有距离感的地步,但她的关怀是妻性的,卢飞感到一阵甜蜜的奢侈,伴着些许隐忧。 这次拿货,卢飞把杂牌机的预定数做了保留,他想看看能不能碰上一个更有实力的批发商。 在远望数码城转悠时,他碰上了。 应该说是柜台上的书首先吸引了卢飞,是张爱玲的小说集。 封面上是张爱玲于1954年的香港北角兰心照相馆拍摄的照片,抬头,掐腰,像高傲孤冷的白鹤,睥睨着人间的冷暖。 这张照片即便隔几丈远,卢飞也认得是张爱玲。 封面上还有几行小字:金锁记,倾城之恋,红玫瑰与白玫瑰,半生缘,分四行醒目地排列着,昭示着书中文字的华美。 卢飞没留意手机柜里的手机,也没看主人长啥样,忍不住把书拿起来翻了几页。 他无意于书中的内容,因为张爱玲的几篇名作他已看了无数遍。拿起它,完全是一种磁性的力量。 但很快,在磁性的力量里散发出一种香味儿来,不是香水,是少女的体香。 卢飞这才抬头看主人,主人也正看着他。 主人是学生头,头发短而黑,月白的发卡和黑头发相得益彰,把前刘海拢住分向两边,露出饱满光洁的前额,显得干净、利落。 前额上头发凌乱的女子总是让卢飞觉得她乱,或许是自己的店员上班时都是束发,他看习惯了。 女主人看上去像个高中生。宽松的纯白T恤,但领口较高,因为宽松,身体的轮廓不尽明显。 这种纯白的上衣如果衬着脸上的些许红晕,会是好的风景。 但女主人的脸过于苍白了,白得淡远和苍茫,像老杜笔下的西岭千秋雪。 这样的面孔适合做生意吗?卢飞脑子里掠过这样一个念头。恰此时,女主人开口了: “您好,这里是台湾机和韩国机,款式齐全,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声音不浮不沉,似节奏匀速的中音萨克斯,带着沉静和圆润。 循着声音,卢飞看见一张微笑的脸,服务式的,像自己的店员。 这微笑和她刚才的淡远的白似乎不搭界,不能让人相信是生在同一个人脸上,或许是职业性使然。 生活给人千张面孔,而人类为了战胜它,可以生出万种面孔。 卢飞朝女主人点了个头,说自己是拿货的,然后开始看柜台里的手机。 女主人用了两节柜台,全部摆满了手机,款式比其他柜台都齐全,显得很有实力。 以女主人的外表显露的年龄不该有这样的实力,卢飞来了好奇心:“你是档主吗?” “嗯。”女主人点头。 “你一人用两节柜台,怎么这么有实力?看你还像个学生啊?”卢飞问。 “有一节是我叔叔出的钱。他是开发商。” “噢。那你的生意好做……你的款式怎么这么多?” “我叔叔有几个朋友都是开发商。现在的台湾机和韩国机刚刚开发,款式还有限,该有的款式我这里都有了。”女主人的语气里透着自信。 已经把所有市场考察了一遍的卢飞,凭直觉认定这是个实力满满的档主。 他和女主人聊了一番售后保修情况后,拿了十个新款。 女主人有个女工仔,像个初中生,她说是她堂妹,叫阿花,才15岁,主要跑跑售后服务,在柜台临时帮帮她。 卢飞试手机时,女主人吩咐阿花买了罐王老吉给他。 女主人递了张名片给卢飞,说以后多多关照。 卢飞看名片上映着冯若雪三个大字,调侃道:“冯若雪,名如其人,你真的是雪。” 冯若雪微微一笑:“不明白,能说明白点吗?” 卢飞没回答这个问题,把眼睛扫向张爱玲的那本书:“你喜欢张爱玲?” “你也喜欢?”冯若雪反问。 “是啊。”卢飞道,“不喜欢张爱玲的文艺男都是白痴。” 冯若雪噗嗤乐了:“没听说过。”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里写得很清楚啊: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你想啊,那些规规矩矩的文艺男们看了这样的文字,不觉得自己白活了吗—— 一直没干成大事原来是因为自己始终只守着一个女人。 张爱玲的这段话真是经典,在我有限的阅读里,没找到这段话是从哪里引用的,该是张爱玲独创,你认为呢?” 卢飞有意把冯若雪圈进入自己的话题,避免他单方面的高谈阔论。 “我没留意过这种文字上的细节,我更看重故事,我觉得《红玫瑰与白玫瑰》比《倾城之恋》好,尽管《倾城之恋》名气大些……我想听听你的高见。”冯若雪又把话题抛过来。 卢飞心想冯若雪肯定有自己的见解,不过是让他先发言。 那就畅所欲言吧,反正咱俩都是生意人,不是专家学者也不是文人雅士,说错了也无妨: “真巧,我也是这观点。我觉得和张爱玲的成长经历有关。 她写《倾城之恋》是在1943年春,认识胡兰成是1943年冬,当时张爱玲还没有真正的恋爱经验。 《红玫瑰与白玫瑰》写于1944年,此时的张爱玲已投入胡兰成怀抱,体验了女人该体验的方方面面。 《倾城之恋》透着小机警小聪明,是调皮的青年;《红玫瑰与白玫瑰》浑身透着苍凉,是阅尽沧桑的中老年。 《红玫瑰与白玫瑰》开篇的那段话,破空而来,是天才之笔,无数的女作家用尽一生的笔力也写不出这样的句子。 这就是才气,天才无法模仿。” 冯若雪听着听着,淡远的白脸上渐渐开出桃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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