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五香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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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成了成了,明天我去找人算下日子,用不了几天就可以开工啦!”林景山兴致勃勃的给家人分享着这个好消息。
“太好了,我们要有新房子住了,爹,我和姐姐可以有自己的房间吗?”林秋实兴高采烈的问道。
“当然可以了,到时候多建几间,你想住哪里住哪里!”
苏兰娘看着高兴不已的林景山欲言又止。
“娘,怎么了?”林南风见状问道。
“我是想,趁着这两天回你姥姥家里看看,许久没去过了。”
“这是应该的,我看这雨虽下不大,但路可不好走,等两天吧,到时候去镇上买点东西,现在咱们家里的情况好了些,多给咱爹娘备些礼。”
林景山有些愧疚,都怪自己没用,出去这么多年没顾得上家里,岳父岳母那也没帮过什么忙。这回家了腿也不行了,里里外外是妻子在忙活,她也从未喊过一声累……
“好,过几天咱们一家都去!”
山雨初霁,越云山沐浴了一场雨后万物为之一新。
雨后越云山的密林里各种蘑菇如春笋般蓬蓬勃勃地挤出地面,山路虽不好走,但山上并不缺少采蘑菇挖野菜的人,林南风在采了一些蘑菇和木耳之后决定再往山里走走。
这越云山真是一处宝藏,珍贵的药材哪里都是,五味子、天麻、刺五加、草苁蓉……林南风腰都直不起来了。这要是到了越云山的腹地,那简直不敢想象。不过深山往往危机四伏,不做好充足的准备是肯定不行的,以后有机会必然要去一趟。
回去的路上还发现一大片的野生茱萸,茱萸其实分为很多种。有山茱萸、吴茱萸、食茱萸等。
眼前的这个就是食茱萸,很好辨认,羽状复叶互生,枝上长满尖刺,连最喜好停留在树上的鸟儿都不敢停在它的枝头上,所以也被称为“鸟不踏”。
食茱萸味辛、性平,不仅可以用来代替辣椒,还有温中、燥湿、止痛的功效。
不过很可惜的是现在还没熟,估计还得再等一个月。林南风四周看了看,默默在心里记住这个位置,打算一个月之后再过来。
“救命……有人吗?有没有人啊……喂……”
林南风停下脚步,屏气凝神,仔细的辨认声音传来的方向。
看样子是个废弃的陷阱,这深度应该是用来捕捉一些大型动物的,而此时陷阱里却困着一个受伤的人。
这人她认识,应该是村里葛娘子家的大儿子。
说起来这个葛娘子和苏兰娘有些同病相怜,当年葛娘子的丈夫葛长贵是和林景山一起上的战场,也都传来了死讯,但幸运的是林景山捡回一条命。这也让葛娘子看到了希望,她相信她丈夫肯定也还活着,只是因为一些事情回不来了,她会等,一直等……
村里人彼此也都心照不宣,林景山那已然是奇迹了,哪能人人都这么幸运?她丈夫,八成是回不来了。
当年,葛娘子上有年迈的瞎眼婆婆,患病的公公,下有年幼的二子一女,她用瘦弱的肩膀挑起了一家子的重担,好在孩子懂事,小小年纪就帮葛娘子分担。尤其是老大葛卫城,十岁的时候就学着上山打猎,帮着养家糊口。
“你没事吧?等一下啊。”林南风翻出背篓下面的绳子将葛卫城拉了出来。
“你怎么在这?”葛卫城看着看着眼前的林南风。
林南风看着他那狼狈的样子,有些好笑,“知道你有危险,所以来这救你呗。”
葛卫城满头黑线,呵,信你个鬼!“这里很危险的,你一个人不要在这乱跑。”
“危险?好像掉进陷阱里的是你吧!”林南风斜睨道。
“你……算了,不跟你说了,快走吧。”这小子也变太多了,以前见着人把头埋得低低的,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这会儿倒牙尖嘴利的。
“啊……林南风你干什么?”一声惨叫响彻云霄,惊飞了树上的鸟儿。
“嘘……看你的胳膊,不疼了吧。”把他拉上来的时候就发现他胳膊不对。
“嘿,还真是!你小子可以啊!”他活动了一下肩膀,还真不那么疼了,刚才掉进陷阱里的时候为了护住头,把胳膊摔脱臼了。
二人结伴下了山。
山脚下,葛卫城拿出来一只肥兔子扔给林南风,“今天谢谢你救了我,这只兔子你拿回去吧。”
林南风没有拒绝,不过看到兔子身上的箭痕有些惊讶。
“你箭术不错嘛,还挺准的。”林南风赞道。
这是葛卫城唯一自豪的地方,“那是自然,我不到十岁就跟着学打猎,十二岁就一个人上山了。”
林南风看着他那嘚瑟的样子有些无语,她百发百中的好嘛!
“娘,我回来了……您怎么又在洗衣服?都跟您说多少遍了,家里有我呢,放着我来就行了,大夫说了不让你碰凉水的。”
葛卫城刚到家还没来得及放下猎物,就发现葛娘子在洗衣服。自从爹走了以后,娘越发的拼命了,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地里的活计也不少干,三十多岁的妇人像五十多岁的老妪,身子骨也不行了,哪哪都疼。
“卫宇和卫依又跑哪去了?您有什么事就使唤他们,他们办不了的留着我回来做,您好好歇着就行了……我们都长大了,您不用像以前那么累。”葛卫城扶着她坐在一旁。
“娘不累,他们俩去山上拾蘑菇了,怎么你没见着吗?估计是错开了。我身子好多了,再说了,这水没多凉,总不能什么都不干吧。”葛娘子想着三个孩子,觉得这辈子,再苦再累也都值了。
“多注意些总是好的,您的身子骨可经不起折腾了。”
不大会儿,葛卫宇和葛卫依拎着背篓回来了。
“哥,你太厉害了,两只野鸡,一只兔子。”葛卫依最喜欢的事就是在她大哥回来之后看他捕的猎物。要是什么时候能吃上一只野鸡野兔之类的,那该多好啊!
唉,吃是吃不上,毕竟这都是要拿去换钱的,能过过眼瘾也不错啊。
这两年爷爷奶奶相继离世,家里欠了不少钱,娘的身子也需要吃药,对于弟弟妹妹看向猎物时那渴望的眼神葛卫城只能装作看不见。
此时的林秋实正在对着兔子流口水,
“小弟你好厉害啊,这都能捉到!好肥的兔子啊……你说这兔子怎么做好吃啊!先说好啊,今天我来掌勺,你们谁都不要跟我抢。”
林南风郑重的把兔子拿给她,“还真不是我捉的,葛卫城给我的……那今天这个重任就交给你了。二姐,我看好你!”
“小风,在山上是出什么事了吗?”苏兰娘担忧的问道,她的孩子她知道,平白无故断然不会去接受别人送的兔子。
“没什么,他就是在山上受了点伤,我帮了点忙。”林南风轻描淡写的说了句,她可不敢提陷阱,那玩意儿深山里才有,要是苏兰娘知道她去了深山,以后肯定不让她上山了。
“那把这兔子都做了吧,做好给卫城送些,他们一家也不容易啊!”自己算是熬出头了,葛娘子她……
“行,爹娘,大姐,既然二姐说了她要掌勺,那我们就去歇着吧,过会等着吃就行。”林南风故意说道。
林秋实一脸懵,她一把抓住林南风,“你不能走,你得告诉我怎么做呢……爹,爹你也别走啊,你得帮我把兔子处理了,我不会呀!我说我掌勺,没说剖兔子呀!爹……”
其他人看到这一幕哈哈大笑了起来。
在林南风的指挥下,早就已经被剁成块,焯过开水的兔肉摆放在了一边,林秋实先是往锅内放油,把兔肉炸至金黄色时捞出。
接着把多余的油盛了出来,放糖炒出糖色,兑入开水,放入林南风配的香料、姜片和小野葱,还加了些酒。先置大火烧沸,再改小火慢炖,最后加入盐、十全香,大火收汁,最后淋上灵魂麻油……
整个过程烟气升腾,鲜香的味道刺激着他们几人的味蕾,让所有人陶醉不已,香,真是太香啦……
五香兔肉在林景山的忐忑之中做好了,毕竟这可是二女儿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做菜!不过看着是非常成功啊!
林南风在一家人的注目之下抄起了筷子,开始第一个品尝。
尝完一块之后,林南风把目光转向林秋实,她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原来天赋真的比努力更重要。
记得她为了完成任务,在高级餐厅做卧底的那几个月,背了几万字的菜谱,苦苦磨练厨艺啊,挨了几个月的骂,才在师傅那里勉强过关,哎!往事不堪回首啊……可这林秋实第一次做菜味道竟如此成功……果然,吃货的力量是伟大的!
“想不到秋实在做饭这方面竟有如此天赋。”苏兰娘觉得比她做的好多了。
林景山也一脸陶醉之色,深深地吸了一口扑鼻而来的香味,然后迫不及待地说道:“咱们赶紧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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