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举头三尺有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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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我和方鹤重新回到大殿里时,已经有一群穿制服的警察在了。 我一算,从我离开到回来,一共也就五分钟,不知道陈歌从哪儿搬来的这么多救兵。 神像身上的披风已经被一一解下,有警员正在给每一条拍照。 而我一开始让陈歌去看的那一条被平铺在地上,整张披风皱皱巴巴的,几个警员正在仔细地检查着这个披风的每一寸。 “运气这么好?”方鹤蹲下仔细观察那条披风。 明黄色,光滑,还绣有花纹。而更关键的是,布料上有几处破损,像是被人抓开了线。 “刚刚问了痕检和法医,他们那边在尸体的指甲里发现了类似的线头,拿回去一对比就知道是不是凶器了。”陈歌也蹲在一边。 沈和富沈和才都被带回警局问话了,解景航把带着沈和富走的车送走才回来。 “你说,正常人谁会把凶器藏在这种地方?”陈歌叼着烟,但没有点,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个小马扎坐着。“一块破布,随便怎么样都能处理掉,放在道观里干什么?” “你有没有考虑过,也许这不是曹荣兴藏的呢?”方鹤笑笑,“比如曹荣兴的犯罪团伙发生了分裂,有人为了留下底牌用来保命?” “不至于吧?”听了方鹤的话,陈歌搓了把脸,满面愁容。 “搞不好,曹荣兴前妻的案子也不是第一起。”方鹤淡淡地说着。 “你思想太阴暗了。” “有吗?”方鹤依旧淡淡地笑着。“不提这个了,那张照片的几个人都查出来了吗?” 陈歌示意方鹤到院子里再说,方鹤便把我也拎了过去,说毕竟是我拍的照片,应该让我也听一听。我看陈歌也没有反对,就跟过去了。 “查出来了。”陈歌在院子里,用手机点开那张图片,从左依次介绍。“这是沈和富,刚才那个道士,这是沈和才,他的堂哥,大他一岁。中间是曹荣兴就不用说了。”陈歌划划屏幕,把右侧的两个人的面部放大。“曹荣兴搂着的那个人叫王恒,最右边的叫黄建安,是曹荣兴公司的副总,给他当了小半辈子副手。” “哦?”方鹤看了眼照片,目光停在那个名叫“王恒”的人身上。“这个王恒后来干什么去了?” “你不是猜到了吗?”陈歌无奈道。 猜到? 我顺了顺这两个人之前的对话,方鹤说团伙分裂。团伙应该就是指曹荣兴他们五个的小团体了。那分裂,甚至还需要留下曹荣兴的把柄保命用呢? 我想到了一种不太美好的可能,这个没有后文的王恒,恐怕已经不在人世了吧? 其他几人都各自都有了光明的未来,只有这个王恒没有后文,这本身就不是很合理。 “他们几个以前都在县里的轮胎厂打工,也就是曹荣兴他老丈人的那个厂子,我估计他们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陈歌说着,从点了支烟,很自觉地走到了下风处,“那个王恒,失踪时间比曹荣兴的前妻还要早几个月。” “嗯。”方鹤点点头,站在台阶上望着山脚下的村落。 时间已经不算早了,这个季节的这个时间,日已渐西,天空泛着淡淡地浅橙色。 “人和人间的关系就是这样复杂又脆弱。”我听到方鹤低声喃喃道。 我抬头看他,他刚好也看向我,此时他脸上的只有淡淡的,让我看不懂的笑。 我看不懂他在想什么,只是觉得,这一刻的他似乎离我很远。就像他的名字那样,马上就要变成一只白鹤,乘风而去,回天上了。 “看什么呢?走了。”方鹤拍拍我的肩,跳下石阶,让陈歌去开车。 我顿时有点同情陈歌了,好歹是个市刑侦队的二把手,被方鹤呼来喝去当司机。 陈歌把车开到了门口,方鹤直接钻进了副驾驶,瞥了眼开车的陈歌,很大方地说:“看在你开车辛苦的份上,这次就免费了。给我们送回学校就行。” 陈歌被气得吹胡子瞪眼,对着方鹤骂骂咧咧,骂他这次本来也不是自己请他来的。方鹤却毫不在意地乐呵呵地听着,时不时阴阳怪气陈歌两句。直到这一刻我才觉得,方鹤又回到人间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一上午的围观已经让村民们纷纷失去了兴趣,等我们到曹荣兴家门口时,警戒线外围观的村民只剩了零星一两个。方鹤指挥我给他收拾行李,随后又使唤我把两个人的行李拿上车。 陈歌一直等在车上,我俩上车后,他就一脚油门,把车从小巷子里开了出去。 回程的车上我感觉到了极度的疲惫,昨天一夜未眠,今天又折腾了一天。我浑身上下都有一种通宵后的酸痛感,但是偏偏精神又很活跃,根本睡不着。 “刚才局里传消息回来了,”陈歌一边开车一边说,“我觉得还是和你们交代一下比较好。” 方鹤“嗯”了一声,陈歌开口。 “曹荣兴已经全都撩了,杀害他前妻的事,还有其他几起案子,还说当时一起的还有沈和富沈和才和黄建安。黄建安现在也被抓了,之后就是慢慢审其他几个人,然后找证据了。” “嗯。”方鹤应了一声。 这时陈歌的手机又发出嗡嗡地震动声,陈歌一边开车一边点了几下屏幕,我很想喊他开车不要看手机,但看他沉重的脸色又忍住了。 “你又猜对了。”陈歌把自己的手机随手丢到一边的置物盒里。“那条披风就是沈和富藏的,他自己承认了。说最开始,曹荣兴喊他们四个一起帮他处理一个人的尸体,说拉到荒地里埋了。但是王恒说什么也不干,让曹荣兴去自首,曹荣兴和黄建安就把王恒给杀了。沈和富和曹荣兴本身不算关系很好,他们俩是因为沈和才才认识的,他怕哪天曹荣兴把他也杀了,就一直在防着曹荣兴。” “那他后来动过手吗?”方鹤问道。 “他自己说没有过,只帮曹荣兴处理过尸体,但曹荣兴说他动过。这个没事,之后慢慢审,四个人呢。”陈歌话锋一转,又回到那条披风上。“当时曹荣兴已经把那两个庙都建起来了,那些披风也是曹荣兴当时一起采购的,所以开始就放在他家。后来曹荣兴告诉他们,他把他老婆杀了,让他们俩自己随便把那条披风找地方处理掉的时候,沈和富还记着王恒的事,怕自己步王恒的后尘,就把披风藏在他的观里了。” “藏叶于林,沈和富倒是很有点头脑嘛。”方鹤一笑。“说实话,我虽然想到凶器应该在佛寺或者道观里,但是确实没想到居然会是神像上的披风。” “为什么你会觉得凶器在这两个地方?”我连忙问道。 我一开始以为方鹤要带我们来这两个地方,只是为了确认曹荣兴护身符的来历。 “你不觉得曹荣兴前妻的情况很怪异吗?”方鹤的嗓音懒洋洋地。“我这还是第一次和神智这么清醒的鬼魂沟通。” “啊......”这正好是我之前想问方鹤的事情。 “凶器这个东西很不一样,尤其对逝者来说。”方鹤道,“对他们而言,凶器是使他们穿越生死界限的器物,一般多少都会和他们产生些特殊的联系。而杀害曹荣兴前妻的凶器一直被摆在道观里,日日被香火和道士诵经的声音包围着,也许本身也产生了些异变,才让曹荣兴前妻的鬼魂保持了神智。” “这也太......”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曹荣兴因为杀害同伴,而被其他同伙畏惧,因而阴差阳错的保留下了他当年杀人的物证。而这件物证又因为被藏在道观里,才让曹荣兴前妻的魂魄保留了意识,她才能告诉方鹤更多有效的信息,帮我们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到证物,替她伸冤。 一切都太...... “太巧了,对吧。”方鹤扬起唇角,淡淡地笑笑。 “是。”我点点头,想起沈和富沈和才兄弟俩,又觉得不寒而栗。“不过杀过人的人居然在寺庙道观里当住持......我真的没想到。” “这有什么想不到的。”划着手机的方鹤一乐,“你看过《西游记》吧。” “呃......当然!”我一下就心虚了,虽然这是四大名著,又是中学必读书,但我其实只看过电视剧和动画版,原著买回来放在家里一直也没翻过。 “一看就没看过。”陈歌在一边开车一边给我补刀。 我霎时非常尴尬,作为一名在读研究生,居然没有看过这个级别的名著,实在羞愧难当。 方鹤沉默了,我赶紧解释道:“虽然我没看过原著,但是情节我都是知道的。” 方鹤依旧以沉默作答,过了半晌:“你回去把《西游记》看了吧,不然我嫌丢人。” “哦。”我闷声回答。 “你既然知道大致情节,应该也记得故事里有些寺庙道观都被妖怪所占吧?”方鹤问我。 “记得。”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开始给我科普文学常识。 “现实里也一样,”方鹤一笑,“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这个现象一直都是存在的。当然,我说的不是真正的妖怪。” “是心怀不轨的人?”我接到。 “对。”方鹤点点头,从车窗望向天边金红色的夕阳。“不过举头三尺有神明。再怎么心怀不轨,终究是人类,只要是人,做过的事就必然留下痕迹。这个事儿你们什么叫法?”方鹤扭头问正在开车的陈歌。 “洛卡德交换原理。”陈歌有些不耐烦地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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